輕罪不輕視 小案不小辦 安澤縣檢察院辦案有法亦有情
輕罪不輕視 小案不小辦 安澤縣檢察院辦案有法亦有情
山西晚報訊 今年6月以來,安澤縣和川鎮議亭村村民徐某某使用不鏽鋼彈簧套(禁用工具)先后獵捕5隻野生動物。經安澤縣林業局組織技術人員現場調查,認定徐某某捕獲的5隻野生動物均為鹿科?屬動物,學名?,該野生動物保護級別為“三有動物”。今年8月,徐某某被安澤縣公安局抓獲,並移送安澤縣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
經審查,徐某某一家以種地為生,因今年6月份玉米地被山豬大面積破壞,於是在地邊下彈簧套來保護庄稼免受更多的損失,七八月份套住了5隻?子。在偵查民警核查線索時,徐某某主動將家中冰櫃存放的5隻?子、8個報警器交於民警。
鑒於徐某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社會危險性較小,安澤縣檢察院決定實地走訪調查,並開展羈押聽証,聽取各方意見,查明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必要性。
“徐某某性格豪爽,平時樂於助人,能積極參加村內的各項活動,在全村村民中有很高的威信。”村干部詳細介紹了徐某某的日常表現。綜合實際情況,可以証明徐某某的主觀目的是為了防止玉米地被山豬破壞,對捕獲“三有動物”的違法后果認識不足,主觀惡性較小。
近日,安澤縣人民檢察院根據走訪的結果,召開徐某某羈押必要性審查聽証會。承辦檢察官、偵查民警和辯護律師對聽証事項展開充分討論,一致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証據充分,無羈押必要性,同意檢察機關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輕罪不輕視,小案不小辦”。此次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聽証工作,不僅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更是檢察機關能動履職、自覺接受監督的一項重要舉措。
(王鑫)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