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警方破獲一起汽車金融領域合同詐騙案
詐騙新模式:騙子網上高價招募“背貸人”
晉城警方破獲一起汽車金融領域合同詐騙案
詐騙新模式:騙子網上高價招募“背貸人”
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辦理完車輛貸款后將車開走便失去聯系,對方既沒有按照流程進行上戶,也沒有按時歸還貸款並出現逾期。8月26日,晉城市公安局向社會發布信息,警方成功偵破一起騙子利用新手法,通過汽車金融領域合同實施詐騙的案件。
今年6月,晉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相繼接到一汽車有限公司和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的報案。稱5月初,一位名叫郝某的男子來到店內購買新車,在支付了首付款11.56萬元、辦理完分期購車手續后,便將車開走。
此后,郝某並沒有按照規定到車管所進行上戶、辦理抵押手續,且貸款也沒有按時繳納。民警接到報案后,立即對案件展開分析研判,發現貸款人郝某消費信用記錄異常。民警分析這很有可能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的詐騙。經調查走訪,警方確定了郝某騙貸的証據,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將涉嫌合同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郝某抓獲。
“我看到這個消息以后就主動聯系他,他讓我和一個叫高某的人對接,我們互相加了微信,但從來沒見過面,平時都是電話微信聯系。”根據郝某供述,他加入了一個專門“接活”的微信群。案發當天,有一個叫郭某的人在微信群裡發布了一條“招募信息”,稱隻需要前往汽車有限公司以融資購車手續購買新車,然后與汽車租賃公司進行融資貸款,事成之后就可以獲取一定金額的回報。
民警根據掌握的線索,先后在重慶市、遼寧省大連市將涉嫌合同詐騙罪的郭某、高某抓獲歸案。為確保案件打深打透,城區警方持續加大犯罪線索的深挖力度。根據郭某、高某的供述,騙局的謀劃、出資皆由一位名叫董某的人組織。之后,辦案民警趕赴河北保定、張家口、河南鄭州、南陽等多地展開調查,於今年7月23日,在河南洛陽將涉嫌合同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抓獲歸案。
經查,今年5月,犯罪嫌疑人董某為謀取利益,伙同郭某、高某,利用郝某的信用征信,招募其為“背貸人”。隨后,郝某到晉城某汽車有限公司以融資購車手續(汽車廠商的分期金融服務業務)購買一輛新車,與4S店簽訂《購車合同》,並交納由董某出資的首付款11.56萬元。
其間,郝某又與某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簽訂《乘用車個人融資租賃合同》融資貸款19萬元。在提車后,郝某直接將車輛交給董某,董某並未按規定辦理上戶抵押手續,而是開往河南某地辦理上戶手續,又將車以29.65萬元轉賣,給某汽車金融服務公司造成損失19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郭某、高某、郝某四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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