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想“私了” 沒你想得那麼“好了”
交通事故想“私了” 沒你想得那麼“好了”
開車在外,小擦小碰避免不了。很多人遇到交通事故,會首選“私了”的方式,覺得省時、省力、成本低、賠付快。但如果不區分情況就“私了”,不僅事情得不到解決,反而可能產生更多后續問題,以及不必要的麻煩。從北京駕車途經山西的焦女士,就遇到這樣的情況,說好的“私了”,對方卻翻臉不承認了,無奈隻能再次向交警求助。
目前,山西高速交警通報了這起案件,該案件正在調查中。
明明答應“私了”事后卻不承認
7月29日,山西高速二支隊三大隊接到這樣一通報警電話。電話中,北京的焦女士稱,7月26日22時27分許,由她本人駕駛的北京去往內蒙古的京A白色小型轎車,其間經過京新高速山西天鎮段新平堡停車區停車休息時,被京J牌照的司機倒車時撞到了車輛前臉部位,當時僅是車標有輕微劃痕。
因焦女士家中有親人病危,再加上對方同為北京人,在眾人說和調解下,雙方在沒有報警的前提下互留了聯系方式,相約回北京后再做協商賠償。7月29日,焦女士在4S店做檢查時被告知車輛定速器受損導致不靈敏,更換需要花費1000多元,她立即聯系對方駕駛人,沒想到對方卻矢口否認事故。對方稱車輛是租賃的,自己也沒有開過,隨后將焦女士電話拉黑。焦女士又致電租車公司,公司隨即也報了保險,但保險公司以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報保險為由拒絕理賠,焦女士被拒無果后選擇向警方求助。
接到報警后,大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取當日停車區廣場及盥洗間大廳的監控視頻,已經確認了當事人,查明了事故經過,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嗎?
高速交警介紹,私了,是指不經過司法手續而私下了結。在交通事故中,“私了”一般指不需要交警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通過私下協商或者交警協調的方式解決問題。對於一些輕微交通事故,通常指未發生人身傷亡的事故,是允許雙方“私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2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因此,在法律層面,自行協商處理輕微交通事故是合法有效的。
哪些情況下不能“私了”?
不過,並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私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46號)第13條,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証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証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符的﹔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有証據証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交通事故“私了”程序是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19條規定,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採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証據后,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但有本規定第13條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因此,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應當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查看財產損失情況﹔拍照或標劃位置后撤離現場﹔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簽訂書面賠償協議。
交警也提醒大家,“私了”時一定要注意。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一定要拍攝能反映實際情況的現場照片,留下証據。如有人員受傷一定要及時送往醫院,不可在事故現場就決定是否“私了”以及怎樣“私了”。
交通事故“私了”還能反悔嗎
一般來講,自願達成的賠償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履行。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各方當事人應受賠償協議的約束,不得“出爾反爾”,隨意反悔。但若“私了”之后檢查發現傷勢較重,存在重大誤判的,可協商撤銷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撤銷后,可能會出現更多的賠償。一般保險公司都規定,事故之后48小時內如果不報案,則不立案。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及時上報保險公司,貿然“私了”,后續賠償就得自掏腰包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22條就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自行賠償﹔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私了”后出現爭議怎麼處理?
如果當事人“私了”事故自行撤離現場后,對事故事實或賠償問題又產生了爭議,可以要求交警部門繼續處理。但是,當事人必須提供有各方當事人簽名的事故文字記錄材料,由交警部門辦案人員確定當事人責任並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如果當事人無法提供事故証據或者無法查証事故事實的,交警隻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將《交通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怎麼寫?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21條規定,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証號或者身份証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証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山西晚報記者 楊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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