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隻雞離奇死亡 凶手原來是“大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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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自家所養的30余隻雞一夜全死了,農戶報警求助警方希望盡快抓住“凶手”。8月10日,晉城市公安局向社會發布:目前此案已經成功“告破”,農戶獲賠1600元經濟損失。
  近日,沁水縣公安局龍港中心派出所接群眾吉某報警稱:自家的30余隻雞不明原因死亡。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處置。吉某上了年紀,勞動能力有限,平時靠養雞、賣雞蛋維生,早上去喂雞時,看到自家30余隻雞全死了,便立即報警請求幫助。了解情況后,民警一邊確定死雞的數量,一邊查看雞場周邊視頻監控。經過對監控幾個小時逐幀逐幀查看,民警獲得了一條重要線索。那就是,案發期間附近某企業飼養的一條黃狗曾到過雞場。為此,民警立即與該企業負責人取得聯系,負責人稱全力配合警方調查,如果系自己企業的狗所為,將予以全額賠償。
  為了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不傷鄰裡和氣。民警斷定咬雞的“凶手”若是“大黃”,那它肯定還會再次光顧現場。為能現場抓獲“凶手”,民警手把手教吉某如何使用手機進行拍照、攝像等固定証據。
  次日早上8時許,民警接到吉某打來電話稱:那隻“大黃”又過來自己的雞場了,且自己也拍照取得了証據。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企業負責人和吉某雙方進行調解。最終,經過近2個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企業負責人賠償吉某1600元經濟損失,並表示今后一定看管好狗,絕不讓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
  在此,警方也提醒廣大市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45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動物飼養人應當積極履行對動物的管理義務,避免因動物損害他人人身或財產權利而承擔賠償責任。沁水公安再次提醒廣大群眾: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營造整潔有序、安全和諧的轄區環境。

(責編: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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