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的他,來回變道開起“斗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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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按喇叭、閃遠光燈想超我?我生氣了,你也別想超!這路怒症一犯,可不是好事。7月24日,山西高速交警通報了一起違法行為,同時提醒大家,“路怒”沒有贏家,“斗氣”更要負責。
  7月22日16時許,出租車駕駛人張某向高速六支隊十一大隊值班室舉報,自己在天黎高速公路行駛時,前方一輛白車駕駛人來回變換車道,嚴重影響自己的通行安全。接到舉報后,民警迅速展開調查鎖定涉事車輛。
  經了解,出租車駕駛人張某當時想要超車,多次長按喇叭、閃遠光燈的行為引起了前車駕駛人劉某的不滿,於是劉某未顧及道路的安全通行,故意來回在超車道和行車道變動,在高速公路開起了“斗氣車”。
  最后,山西高速交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條相關規定,對劉某實施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處以記3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開斗氣車,不僅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還可能構成犯罪,一旦造成嚴重后果,隻會兩敗俱傷得不償失。
  請廣大司機朋友拒絕路怒,行車過程中,一定要學會管理情緒,正視自己的不良情緒,學會調整情緒和心態。
  情緒不好時,可以通過轉移注意力,聽音樂或廣播﹔在堵車時,簡單舒展下身體來緩解疲勞﹔駕駛人要試著換位思考,也許別人是有急事而並非有意挑舋或者可能是新手,還沒完全適應路面情況,多站在別人角度考慮,就不會糾結和急躁了。

(責編:馬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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