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拖鞋開車 罰款100元記3分
警方:腳底打滑易致踩不實或踩不到踏板,嚴重危害行車安全
穿拖鞋開車 罰款100元記3分
警方:腳底打滑易致踩不實或踩不到踏板,嚴重危害行車安全
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夏天到啦,天氣炎熱,不少人圖涼快選擇穿拖鞋出門。但是,高速交警提醒大家,無論多熱,切不可穿拖鞋開車。
6月19日下午,高速交警四支隊二大隊在京昆高速臨汾收費站開展交通違法集中查處行動中,連續查處多起駕駛員穿拖鞋駕駛機動車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高速交警發現,很多男司機穿著運動拖鞋,而女司機還有穿厚底拖鞋的,更加危險。
高速交警提醒,夏季天熱容易出腳汗,駕駛員穿拖鞋駕駛車輛,腳底易打滑,易發生踩不實或踩不到踏板的情況,嚴重危害行車安全,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小小拖鞋隱藏著大隱患,穿拖鞋駕車猶如踩著“定時炸彈”,控制能力減弱、反應時間延長,隨時都有可能發生危險。高速交警介紹,開車穿拖鞋會使人的腳和鞋沒有完全“接合”,緊急情況中會導致出現操作失誤的情況,引發交通事故。開車過程中如果拖鞋脫落,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想要把拖鞋穿好,中間存在安全隱患,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開車穿拖鞋部分人的腳容易出汗,導致腳和拖鞋會滑,在駕駛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剎不住車,或者踩到油門突然加速,這種情況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開車過程中腳需要從剎車踏板和油門踏板切換,如果拖鞋卡在一個踏板上,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隱患。
高速交警提示,駕車是一個手腳並用的技能,腳下安全忽視不得。駕車請穿合適的鞋子,切勿貪圖涼快,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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