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迷大爺花6元買了4本書竟是被當廢品賣的“軍事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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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退休的張大爺竟在家門口花6塊錢無意間買到“軍事機密”,這究竟是咋回事?
  “有價”的涉密書籍
  國企退休職工張大爺是個軍迷,喜歡收集一些軍事類報刊讀物。最近,他在小區附近散步時,在一家廢品收購站門口看到了兩個裝滿紙質書本的蛇皮袋,張大爺發現裡面的書很新,而且是關於軍事方面的,於是便花6塊錢買了4本書。拎著書回到家的張大爺,一進門便研究了起來,結果越看越不對勁,這幾本書的封面上標注著“機密”“秘密”字樣,不像是隨意涂鴉,張大爺意識到,自己這是把國家的軍事秘密“買”回了家。這些書萬一被別有用心的人買去,后果不堪設想,於是,他立馬打電話向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並將這4本書送交當地國家安全機關。
  “無價”的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機關干警根據張大爺提供的線索,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將所有涉密資料進行回收處置,並對廢品收購站老板進行了調查問詢和保密教育。經查,向廢品收購站出售涉密資料的為某軍事單位涉密人員郭某和李某,二人保密意識薄弱,貪圖省事,未按照涉密文件銷毀流程,擅自決定將待銷毀的8套共計200余本涉密資料作為廢品出售,這批涉密資料總重30余公斤,以每公斤0.8元價格賣出,二人僅獲利20余元。
  經全面查証,由於張大爺的熱心舉報,相關涉密資料並未進一步擴散傳播,未對我軍事安全造成實質性危害。事后,相關單位在國家安全機關指導下,及時堵塞保密管理漏洞,相關責任人也依法受到相應處理。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反間諜安全防范重點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事項、場所、載體等的日常安全防范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國家秘密載體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若發現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應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舉報渠道:撥打國家安全機關12339舉報受理電話﹔登錄國家安全機關互聯網舉報受理平台網站www.12339. gov.cn﹔向國家安全機關投遞信函,到國家安全機關當面舉報,以及通過其他國家機關或者舉報人所在單位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等。

據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

(責編:馬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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