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為一口槐花香卻把安全拋腦后
隻為一口槐花香卻把安全拋腦后
最近,高速公路沿線的槐花盛開,香飄四溢,美不勝收。可有些人為了嘗鮮,不顧車流大、車速快的危險,竟然在高速公路上違停採摘槐花。5月14日,山西交警通報了兩起典型違法。
為了摘槐花停在高速應急車道
5月13日19時52分許,在長延高速254km+900m(霍州方向)處,一輛小型普通貨車停在應急車道內,未做任何安全防護,車上人員都拿著袋子在護欄內摘槐花,看到交警后還狡辯說,“自己正是看到后面沒什麼車才停下的,也沒有摘了多少”。
無獨有偶。5月14日12時50分許,在長延高速278km+900m(永和方向)處,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停在應急車道內,而車上人員正在應急車道拉著路邊樹枝摘槐花。
民警對兩起違法行為當事人進行安全教育,告知其高速公路違停的危害性,並對其作出罰款200元、記9分的行政處罰。
非緊急狀況下不得佔用應急車道
高速公路應急通道僅供應急車輛使用,包括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其它車輛在非緊急狀況下禁止在應急車道上停車或行駛。
為何不能佔用應急車道?高速交警解釋,佔用應急車道,使救援等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受阻而無法及時到達現場排險、搶救,可能會造成傷員得不到及時救治的嚴重后果。部分駕駛人在應急車道和行車道內來回穿行、加塞、不斷變線,干擾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了交通擁堵程度。還有一部分駕駛人為了在高速路上睡覺或者修車,在沒有做安全警示的情況下,將車隨意停在應急車道,極易使同向車輛不明前方情況而發生事故。
此外,不按順序排隊行駛、佔用應急車道,往往會產生負面示范效應,使遵規排隊者因心理不平衡而產生效仿的念頭和舉動,嚴重損害社會公平,破壞社會風氣。
什麼情況可用應急車道
高速交警列舉了幾種情況。一是車輛發生突發故障無法正常行駛,比如爆胎、剎車不靈、發動機故障、變速箱不工作、斷軸等重大故障,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
車內乘客突發嚴重疾病,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停車緊急處理或走應急車道下高速搶救(注意報警及保留醫院証明)。
還有一種就是交警授權,這是在前方路段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社會車輛必須從最右側應急車道行駛才能通過的情況下,一般交警會通過電子路牌或執勤交警進行通知、指揮。
高速交警提示,應急車道不是為了讓某個人“方便”才開設的,它是生命通道、救急車道,它的暢通與否與生命安全緊緊關聯。
山西晚報記者 楊晶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82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調頭或者在車道內停車﹔
(二)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三)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
(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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