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海外網紅神藥”,你真的了解嗎?
那些“海外網紅神藥”,你真的了解嗎?

近日,某外國藥企某某制藥含有紅曲成分的保健品致5人死亡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這一消息,讓曾經的代購愛好者們感到后背發涼。4月8日、9日,山西晚報記者調查發現,曾經紅極一時的“海外網紅神藥”,正在慢慢走下神壇。
A 藥品還是保健品?
某某制藥在如今的很多年輕人心中,可能已經變成了一個賣除臭劑、洗滌劑、退燒貼的日用品牌。但曾經熱衷於在朋友圈代購的人,更熟悉的一定是這個品牌的各種藥品和保健品。除了某某制藥,還有某天、龍角某等一系列外國牌子。雖然名字風格各異,但它們身上都有一個共同的標簽——“海外網紅神藥”。
太原市民林女士是一名海淘愛好者。說起家裡“海外網紅神藥”,林女士如數家珍。比如,治療咳嗽的某角散、治療痛經的某止痛藥以及治療渾身酸痛的某膏藥。讓林女士最印象深刻的要數眼藥水了。在國內很多眼藥水還在談明目、舒緩疲勞這些基礎功效時,海外網紅眼藥水們直接打出了“減少紅血絲”的口號。這款紅色眼藥水,包裝漂亮到如香水一般,一度火成了精致年輕人的時尚單品。
隨著朋友圈代購的“消失”,這些“海外網紅神藥”的推薦化身為推薦帖開始在各社交平台傳播。4月9日,山西晚報記者在某社交平台搜索“某國必買好物”,仍可以看到“某國十大神藥”等熱帖。在熱帖下,仍有不少求購者詢問購買方式。
跟后來流行的葉黃素、葡萄籽、膠原蛋白這些保健品不同,“海外網紅神藥”通常不會強調具體的成分,以及這些成分起作用的原理和功效,反而會構造出相當具體而實用的場景,讓人一眼就能看出每個產品是干什麼用的。這些產品的微妙之處在於,處於“藥”和“保健品”之間的模糊地帶。似乎比保健品見效更快更直接,但針對的又不是什麼必須去醫院的大毛病。現代人總有一些稱不上“病”,但偶爾會感覺不適的亞健康症狀——這些“海外網紅神藥”就順理成章填補了需求。
這些“海外網紅神藥”價格大多在幾十元到一百出頭不等,功效大多集中在鎮痛、治感冒、止咳、治療蚊虫叮咬等常見領域。“我買的時候,我家孩子才剛剛出生不久,但凡孩子有個頭疼腦熱,不想給孩子吃藥時,就會選擇看起來更日常的‘海外網紅神藥’,都是在藥妝店買的,感覺怎麼吃也沒壞處。”說起當年的經歷,林女士心有余悸。
其實,某某制藥這次的風波,並不是“海外網紅神藥”第一次濾鏡破碎。早在2019年,某天的眼藥水因為被加拿大禁售的新聞,就在國內也引起了軒然大波。禁售的原因,是因為眼藥水裡含有在加拿大被認定為處方藥的成分。該眼藥水的功能一度被夸大,靠的是兩個主要成分,甲基硫酸新斯的明和四氫唑?。前者一般用於改善睫狀肌的肌肉鬆弛,后者則有收縮血管的功效。滴完之后血管收縮,自然紅血絲消失。而根據眼科醫生的說法,甲基硫酸新斯的明因為本身的藥理作用就很強,一般隻用於治療睫狀肌重症肌無力,長期使用反而對眼睛不好。
一次次相關事件,讓國內消費者開始脫離了“日用品”的范疇,用“藥”的眼光來審視這些產品。之后,國內知名醫院推出系列文章,“扒”出了“海外網紅神藥”的成分。比如某止痛藥的主要成分其實就是布洛芬,還有另一種國內很少見的成分丙戊??。丙戊??同樣屬於鎮定藥物,但在很多國家已經被淘汰,因為有一定概率引起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而某某制藥“一噴就通”的鼻炎神器,包括另一個海外品牌的網紅鼻噴,有效成分都是?甲唑?。原理同樣是收縮鼻粘膜血管、緩解腫脹,鼻甲不腫了,鼻子自然也就通了。曾經在家長圈爆火的一款止咳藥有草莓等各種口味,被很多國內家長代購回來給孩子止咳。但這個止咳藥裡含有的中樞鎮咳藥成分可待因,在國內是不能用於12歲以下兒童的。還有一款粉色的便秘藥,因為效果立竿見影,曾被很多減肥女孩視作“刮油神器”。其有效成分比沙可啶是一款瀉藥。
B 不得不提的“藥妝”
在過去的幾年裡,“海外網紅神藥”因其獨特的營銷策略和明星效應,迅速佔領了市場。它們不僅僅是藥品,更成為一種時尚的象征。然而,隨著一系列安全問題的曝光,消費者的心態也在悄然發生改變。
以往,消費者對這些產品的迷戀,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對它們的成分和作用機制知之甚少。以日本為例,日本的藥物體系跟國內不同,國內隻區分處方藥和非處方藥。而日本除了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的“指導醫藥品”外,還分了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醫藥品。國內流行的“海外網紅神藥”一般屬於第二、三類醫藥品。可以在一般藥店銷售,但服用時要注意是否對症,小孩、孕婦或已服用其他藥品的人群需要確認劑量。其本質上跟我們平時在藥店買的消炎藥、感冒藥一樣。但在實際的購買場景中,這些日本網紅藥卻往往在藥妝店裡售賣。跟青汁、酵素、保健品擺在一起,旁邊的架子上就是面膜和面霜。尤其是很多網紅藥的包裝鮮艷又可愛,再加上日文自帶陌生感。讓人仿佛真的就是買了一包面膜、一瓶乳液,甚至很少會想到去看成分表。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藥妝”這個概念。世界藥妝主要分為3個系列,包括日系、美系、歐系。在世界范圍內,日本公開在法規上承認藥妝。在日本,有一個專門為“藥妝”設立的類別,叫做“醫藥部外品”,並實行審批制管理,整個審批流程很嚴格和復雜,但是通過審批后,它就可以和普通化妝品一樣在市面上流通。品牌上新品時需要提供証明功效的數據才能注冊成藥妝,在美國,藥妝中“藥”的成分較重,“藥妝”直接歸於非處方藥品(OTC),將其按藥品管理處理。美國食品藥監局(FDA)不承認“藥妝品”這一品類,美國FDA官網上表明:“產品可以是藥品、化妝品或兩者兼而有之。”於是,美國人民習慣了在藥店買化妝品,在藥房買藥。在歐洲,歐盟法規不認可“藥妝”,隻規定了“跨界產品”要按照更高級別的方式監管,也就是說一款產品如果同時擁有化妝品和藥品的功效,那就把它當成藥品來管。
在我國,根據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解答,我國沒有“藥妝護膚品”“醫美護膚品”這個概念,不光是我國,世界大多數國家在法規層面均不存在“藥妝品”的概念,避免化妝品和藥品的概念混淆,是世界各國(地區)化妝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普遍共識。部分國家的藥品或醫藥部外品類別中,有些產品同時具有化妝品的使用目的,但這類產品應符合藥品或醫藥部外品的監管法規要求,不存在單純依照化妝品管理的“藥妝品”。而在我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化妝品標簽和廣告禁止明示或暗示具有醫療作用。我國採用化妝品和藥品分類管理的制度,化妝品和藥品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即藥品就是藥品,化妝品就是化妝品。在化妝品標簽、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上不得注有適應症,不得宣傳療效,不得使用醫療術語,廣告宣傳中不得宣傳醫療作用。對於以化妝品名義注冊或備案的產品,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等“藥妝品”概念的,屬於違法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進口藥品需取得藥品批准証明文件,將境外購買的藥品進行銷售,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取得相關經營許可,否則屬於違法行為,嚴重的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消費者購買進口藥品,需謹慎核實進口者是否取得藥品批准文件、銷售者是否取得藥品經營許可等証件,以防購買到不合規的進口藥品,對身體造成損害。
作為消費者,特別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要理性選購保健食品和藥品,切勿聽信對保健食品的虛假廣告和夸大宣傳,更不要將保健食品用於疾病治療,以免貽誤病情。
山西晚報記者 郭衛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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