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服務條款就不能查詞? 法院:詞典APP拒絕基本業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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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林靖)用戶馬某起訴一款詞典APP開發運營商,不選擇同意“已閱讀並同意服務條款和隱私政策”便無法使用詞典,且附加的社交功能收集其個人信息,並剝奪了用戶撤回同意的權利,馬某遂要求該公司停止收集並刪除已收集的其個人信息。記者昨天從北京四中院獲悉,該用戶訴訟請求終審獲支持。

  馬某發現,自己打開該詞典后,會默認選擇同意“已閱讀並同意服務條款和隱私政策”﹔若用戶取消同意,便無法使用詞典,這存在強迫用戶同意《服務條款》《隱私政策》的情形。該APP還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即《隱私政策》中要求搜集不屬於實現詞典基本業務功能的非必要信息,並剝奪用戶撤回同意的權利。

  試圖撤回處理個人信息的同意時,馬某發現該APP並未向用戶提供任何撤回同意的方式。馬某認為該APP開發運營商的行為嚴重侵害用戶的個人信息權益,遂起訴要求該公司停止收集並刪除已收集的馬某個人信息,包括設備信息、手機號碼、密碼、用戶日志。

  一審法院認為,涉案詞典兼具“查詞”和“社交”兩種屬性,在基本業務為詞匯查詢的情況下,不提供查詢服務,應屬於對基本業務的拒絕,侵犯了馬某的個人信息權益。涉案詞典因附加的社交功能,收集馬某的手機號碼、設備信息、密碼、用戶日志等內容,但未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方式,侵犯用戶個人信息權益。一審判決該公司立即刪除收集的馬某的手機號碼、密碼、設備信息、用戶日志。

  該APP運營商上訴后,二審法院認為,涉案詞典在用戶注冊時拒絕同意《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的情況下直接退出,不提供基本查詞服務,屬於對基本業務的拒絕。

  此外,馬某注冊使用涉案詞典后,基於APP附加的社交功能,詞典在根據用戶的意願,取得用戶同意的前提下收集、使用包括馬某在內的用戶相關信息有其合理性﹔但應為用戶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綜上,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編: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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