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爆炸、賣煙花攤位著火、發生踩踏事故……

省公安廳公布5起打擊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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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3月10日,山西省公安廳向社會發布信息,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作用,山西公安積極響應、迅速行動,持續保持對網絡謠言的嚴打高壓態勢,重拳治理網絡亂象,現公布5起打擊網絡謠言的典型案例。
  3月1日,網民任某某在某平台發布:“柳林縣某學校老師強奸女學生致大出血死了”的評論信息。經查,任某某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編造謠言信息,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目前,呂梁市柳林縣公安局依法對任某某處以行政罰款500元處罰。
  2月28日,網民魏某在短視頻平台發布一則視頻,並配文稱:“山西省柳林縣某人2024年多次強奸”。經查,某主播在短視頻平台直播期間,拒絕與魏某連麥,魏某便懷恨在心,為泄私憤,編造虛假信息對該主播進行誹謗侮辱,引發網民關注討論,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目前,呂梁市柳林縣公安局依法對魏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2月26日,網民馮某在短視頻平台發布一則火情現場視頻,並在評論區稱:“電動車不知道怎麼爆炸了”。經查,馮某未經核實真正著火原因,編造虛假信息,引發了大量網民跟帖關注、評論、轉發,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目前,陽泉市郊區公安分局依法對馮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2月14日,網民楊某在短視頻平台發布一則火情現場視頻,並配文稱:“賣煙花的攤位著了”。經查,楊某為博取關注、吸引流量,編造謠言信息,引發網民關注討論,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目前,忻州市五台縣公安局依法對楊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2月13日,網民殷某在短視頻平台發布一則視頻並配文稱:“?灞生態區華夏文旅海洋公園發生踩踏事件”。經查,該地並未發生踩踏事件,殷某為博取關注、吸引流量,編造謠言信息,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目前,太原市公安局依法對殷某處以行政罰款500元處罰。
  警方提醒,網絡絕非法外之地,對利用互聯網發布不實言論信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誹謗他人等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請廣大網民對未經証實的網絡信息加強辨別,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用實際行動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責編: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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