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懲治洗錢類犯罪 中國“兩高”發布司法解釋
嚴厲懲治洗錢類犯罪 中國“兩高”發布司法解釋
中新社北京8月25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5日聯合發布關於辦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旨在統一法律適用,嚴厲懲治各種洗錢類犯罪。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下稱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是實踐中案件數量最大的洗錢類犯罪,與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密切關聯。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羅國良在25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2020年至2024年,檢察機關起訴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23.02萬件,人民法院審結一審案件22.09萬件,有效震懾和遏制了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上游犯罪,有力推進了反洗錢工作。
此次發布的“解釋”共12條,注重以嚴密刑事法網、完善定罪量刑標准等舉措落實嚴厲懲治洗錢類犯罪的一貫政策導向,同時堅持全面准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鼓勵行為人配合追查上游犯罪、積極追贓挽損,爭取從寬處理。
“對職業慣犯以及拒不配合涉案財物追繳、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無法挽回等嚴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嚴懲﹔對具有從犯、自首、立功、坦白等法定或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依法予以從寬處理。”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吳嶠濱在會上說。
羅國良提醒,司法機關在審查涉銀行卡的幫助行為是否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時,要嚴格按照証據裁判原則認定行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防止不當擴大刑事打擊面。
此外,“解釋”落實反洗錢國際標准和反洗錢法,對入罪標准、加重處罰等規定作出修改。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司明燈在會上說,這將進一步助推國際反洗錢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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