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潞州區部分區域明日起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
山西晚報訊(記者 張文舉)為持續改善長治市環境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為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創造更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長治市人民政府決定從11月15日起對長治市潞州區部分區域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限行時間從2019年11月15日開始,2020年3月31日結束。
限行時段:每日7時至22時(不含周六、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限行區域:潞州區東環路以西、西二環路以東、北環街以南、南環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區域管制范圍內。
平常情況下,號牌尾號為1、6的機動車,周一限行﹔號牌尾號為2、7的機動車,周二限行﹔號牌尾號為3、8的機動車,周三限行﹔號牌尾號為4、9的機動車,周四限行﹔號牌尾號為5、0的機動車,周五限行。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后一位數字作為尾號。重污染天氣橙色、紅色預警期間,由長治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限行時間和結束時間,限行方式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后一位數字作為尾號。
機動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有公共汽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游客車)、郵政專用車、經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校車以及辦理通行証的通勤大型載客車。執行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執法車、特種勤務車、工程搶險救援車、清障車、保險勘查車。市政、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葬專用車輛以及純電動汽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
未更換新能源號牌的新能源車輛等同於普通號牌車輛管理﹔提倡乘坐公交車等方式綠色出行。限行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對違反規定行駛的機動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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