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出台文旅新媒體宣傳推廣激勵機制
單條作品最高獲獎金1萬元
沁水出台文旅新媒體宣傳推廣激勵機制
單條作品最高獲獎金1萬元
本報晉城8月5日訊(記者李京益)為進一步拓寬文旅宣傳渠道,激發社會力量參與文旅推廣的熱情,近日,沁水縣出台《文旅新媒體宣傳推廣獎勵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對在各類新媒體平台發布沁水文旅相關內容的創作者給予現金獎勵,單條作品最高獲獎金1萬元。
《方案》旨在通過激勵機制提升“千年古縣·如畫沁水”品牌的知名度與影響力。獎勵對象涵蓋在抖音、微博、微信視頻號等主流平台發布相關視頻作品的創作者,同時包含因工作需要被縣文化和旅游局採用的視頻素材提供者。
據悉,獎勵范圍聚焦沁水文旅核心內容,包括3A級以上景區、特色康養村、鄉村旅游點、酒店民宿、非遺民俗及重大文旅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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