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法典進農村”為主題

山西農業大學開展普法宣傳實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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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太原7月19日訊(實習記者姚雅馨 通訊員劉紫寒)7月2日至4日,山西農業大學資源環境學院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隊深入晉中市太谷區胡村鎮北陽村、夏縣,開展以“民法典進農村”為主題的普法宣傳實踐活動。
  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如何將法律條文轉化為通俗易懂的鄉土語言,讓村民聽得懂、用得上,成為實踐隊面對的首要問題。實踐隊隊員們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核心,通過群眾易於接受的形式,切實提升村民法治觀念與依法維權能力,為法治鄉村建設注入青春動能。
  在北陽村,實踐隊隊員結合農村生活實際,創新採用“情景模擬+互動問答”的模式開展普法活動,針對“子女贍養義務”“遺產分配”等農村常見法律問題,設計假設性場景,邀請村民參與討論辨析。“若子女以經濟困難為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可通過何種途徑維權?”“擔心失能后無人照料,獨居老人可不可以指定信任的親戚為監護人?”針對上述問題,隊員們通過具體案例,引導村民結合生活經驗發表看法,並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等相關條款進行專業解讀,為村民明確贍養義務的法定屬性及維權路徑。
  “老年人被詐騙怎麼辦?”“再婚老伴去世,婚前房產歸誰?”在夏縣,實踐隊隊員設置宣傳咨詢台、發放普法宣傳單,並結合農村地區高發的電信詐騙、合同糾紛等問題,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講解法律知識,解析民間借貸、遺產分配等典型案例的法律界定與防范要點。同時,隊員們針對村民提出的土地流轉合同簽訂、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問題,逐一對照民法典相關條款作出解答,提供切實可行的法律建議。
  活動中,實踐隊隊員將法律條文轉化為符合鄉村語境的話語,消除村民法律認知盲區,切實提升了普法實效,獲得了村民的廣泛認可。北陽村村民李爺爺說:“大學生把法律講得通俗直白,讓我們覺得法律條文不再深奧,遇到事情也知道該怎麼依法處理了。”“大學生講得清楚明白,還告訴我該找哪個部門,真是幫了我大忙。”夏縣居民王女士在咨詢完勞務合同問題后也對普法活動贊不絕口。
  此次活動有效推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農村地區的傳播普及,顯著提升了村民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與能力。
  山西農業大學資源環境學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以此次活動為基礎,持續完善“高校+基層”普法協作機制,組織學生志願者結合專業所長,通過線上咨詢、專題講座、案例宣講等多種形式,常態化開展農村普法工作,為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貢獻青春力量。

(責編:溫文、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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