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橋”變“跑路”想賺高息結果連本都丟了
晉城檢察機關近期辦理了多起類似詐騙案件,涉案金額100余萬元
“過橋”變“跑路”想賺高息結果連本都丟了
晉城檢察機關近期辦理了多起類似詐騙案件,涉案金額100余萬元
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 辛戈)7月14日,山西晚報·山河+記者從晉城市城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期,檢察機關辦理了多起“過橋倒貸”類詐騙案件,涉案金額100余萬元,受害群眾數十人。在此,檢察機關也鄭重提醒廣大市民,鑒於“過橋倒貸”偽裝下的詐騙犯罪風險防范難度大、資金損失大、金融監管少,大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識。
“近年來,‘過橋倒貸’類詐騙案件頻發,而且這種案件的涉案金額都不低。”檢察官介紹,“過橋倒貸”一般指短期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后還款困難,借第三方短期資金先還舊貸款,再申請新貸款還第三方。一些中介人員帶著“專業身份”和“低風險高收益”的宣傳,向第三方出資人許諾高額利息,向其謊稱流程正規、穩賺不賠,導致出資人遭受巨額損失,嚴重擾亂金融秩序和社會信用環境。
不久前,晉城苗女士向警方報案:“於某向我借了10萬元,說好的一周后給我本金外加6000元利息。現在都一個月了,不僅錢沒見著,人也消失了,我這是被騙了嗎?”接警后,辦案民警立即開展調查,發現於某的資金往來復雜,與多人間頻繁轉賬,且交易數額較大。民警走訪中,陸續接到受害人周先生、張女士等多人前來報案,均表示於某欠錢不還。經查,嫌疑人於某2023年因投資失敗后債台高筑,利用自己曾是保險從業人員的身份,採取高息引誘、借口為客戶“墊資倒貸”為由,相繼詐騙受害人苗女士、周先生、張女士等6人共計100余萬元。
根據檢察機關已經辦理的相關案件來看,“過橋倒貸”偽裝下的詐騙犯罪主要具有以下特點。首先,高息誘惑被害人,多模式忽悠“弱化風險”。犯罪嫌疑人通常具備金融行業從業背景,多假冒或利用金融從業人員身份,熟悉銀行貸款業務,虛構“銀行內部審批已通過”等虛假事實和相關憑証,弱化墊資風險。行騙時,他們往往以“短期高息”誘惑被害人,在前幾次按期還款取得被害人信任,致使被害人出借巨額資金后遭受損失。其次,涉案資金流向與倒貸背離,導致追贓挽損難度加大。犯罪嫌疑人普遍存在個人債務危機,收到錢款后通常被迅速轉移,用於支付之前欠下的高額利息及個人奢侈消費或其他非法用途,在無力還款后採取隱匿身份或逃匿,導致被害人損失難以挽回。還有就是群眾的融資陷阱防范意識較弱,普法宣傳還不到位。檢察官介紹,從有墊資需求的消費者方來看,違規倒貸不僅增加了其還款壓力、影響個人征信,還存在違法違約風險。但即便如此,仍有一些不法貸款中介以幫助消費者“養好征信”“免抵押擔保”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行騙時,他們誘導消費者向其申請墊資,再幫消費者申請貸款償還墊資,收取高額息費。
對此,檢察機關建議對涉案金額大、社會影響廣的案件第一時間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固定電子數據、資金流水等關鍵証據,對以“墊資”為名的詐騙行為,綜合全案証據,精准適用法律,並推動類案監督﹔建議金融監管部門加強監管,重點排查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是否存在違規參與墊資倒貸行為,加強與公安、金融監管部門等的聯系,對存在高息放貸、虛假宣傳的違規墊資行為,及時查處或移送犯罪線索。同時建議金融機構加強對大額異常資金流動的監測預警,對金融從業人員開展背景審查,建立“黑名單”制度,形成治理合力,切實維護金融秩序和群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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