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導向
晉城出台節地生態安葬獎勵暫行辦法
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導向
晉城出台節地生態安葬獎勵暫行辦法
本報晉城7月7日訊(記者崔振海)近日,晉城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節地生態安葬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逝者是具有晉城戶籍的城鄉居民或駐晉城軍(警)部隊的現役軍人,就讀晉城各大、中專院校的全日制非晉城戶籍學生,與在晉城的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履行期內)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一年以上且在該市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隻要符合條件之一,且採取節地生態安葬的,逝者家屬可自願申請領取獎勵資金。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制定節地生態安葬獎勵標准,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標准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標准不得低於每具1000元。
《辦法》明確,節地生態安葬是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價值導向,鼓勵和引導城鄉居民採用樹葬、壁葬、草坪葬、花壇葬、骨灰撒散、骨灰深埋、長期格位存放或遺體深埋不留墳頭等不佔或少佔土地、少耗資源、少使用或不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遺體,使安葬活動更好地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逝者家屬申請節地生態安葬獎勵應提交節地生態安葬申請表、逝者火化証明原件及復印件、逝者身份証、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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