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10起外賣食品安全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10起外賣食品安全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7月21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其官方賬號,發布了10起網絡餐飲外賣食品安全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1.環境衛生臟亂差
今年4月11日,小店區某飯店因操作台臟亂、地面油污嚴重等問題,被責令整改。后4月16日,復查仍未改善,依法處罰款550元。
2.經營混有異物的食品
3月21日,迎澤區某店售出的牛雜粉中發現虫子,經查証屬實,處罰款6000元。
3.偽造《食品經營許可証》
4月21日,杏花嶺區某小餐飲店偽造《食品經營許可証》入駐外賣平台,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機關。
4.進貨時未查驗供貨商資質
2024年11月7日,萬柏林區某面館因未查驗供貨商資質,經警告后仍未改正,處罰款6000元。
5.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今年1月16日,尖草坪區某剔尖館未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且存在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行為,拒不改正,罰款2000元。
6.進貨時未查驗相關証明文件
去年4月27日,晉源區某小吃店存在進貨時未查驗相關証明文件的行為,對其作出警告處罰。
7.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今年6月4日,某餐飲有限公司山西古交分公司(第三方外賣平台)違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相關規定,責令其改正並給予警告。
8.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証明
今年6月6日,清徐縣某麻辣燙店屢次安排無健康証人員接觸食品,處罰款100元。
9.以鴨肉冒充牛肉
2024年12月5日,陽曲縣某小吃店以鴨肉冒充“牛肉小串”銷售,沒收違法所得168元,罰款840元,罰沒款合計1008元﹔並責令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
10.小吃店環境衛生不達標
今年5月15日,婁煩縣某小吃店多次檢查環境衛生不達標,對其處罰款300元。
本次通報案件涵蓋食品加工、原料採購、經營資質等環節,市場監管部門通過“整改+處罰”強化監管,督促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保障網絡餐飲安全。
山西晚報·山河+記者 郭衛艷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