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一日起
太原市旅游行業實施“紅黑榜”制度
八月一日起
太原市旅游行業實施“紅黑榜”制度
本報訊 市文旅局近日發布消息,我市8月1日起實施旅行社、分社及導游“紅黑榜”制度,通過市文旅局官網等平台對誠信文明經營的旅行社、分社及導游公開表揚,對誠信缺失、經營服務不規范的旅行社、分社及導游進行曝光。
我市即將實施的“紅黑榜”制度主要針對在太原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旅行社、分社,以及在我市從事導游服務工作的從業人員。市文旅局依據12345政務服務平台、旅游信訪案件、各平台涉旅輿情和糾紛案件、繳存旅游服務質量保証金等數據匯總形成上榜重要依據。
“紅黑榜”設“紅榜”和“黑榜”。當月無違法違規、無重大旅游投訴記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紅榜”:獲得縣級以上文旅部門或其他部門表彰、獎勵的﹔受到游客表揚(信件、錦旗等)的﹔積極參加文明旅游志願者活動的﹔經文旅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榜”: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屬於旅游經營者主要責任的﹔一年內被行政處罰1次及以上的﹔因侵權、違約行為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責任,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拒不配合文旅部門管理且拒不改正的﹔被投訴較多、多次違規、誠信度低的﹔未按時繳納(補足)旅游服務質量保証金的﹔經文旅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賈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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