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景區8月實施新管理辦法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太原新聞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本報訊 市政府令《汾河太原城區段風景區管理辦法》於8月1日起施行,以加強景區管理,更好保護、利用和開發景區資源,改善生態環境,提高人居環境質量。

汾河太原城區段風景區(以下簡稱“汾河景區”),是指北起汾河太原蘭村出山口,南至迎賓橋南二公裡,濱河東路林帶以西,土堂村、濱河西路林帶以東范圍內的水體、綠地、景點、林木、燈飾、園路、自行車道、各類設施以及建(構)筑物等組成的區域。市政府將汾河景區的建設、開發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景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汾河景區建設和管理在市政府統籌領導下,按照河湖長制管理規定,實行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

汾河景區管理機構加強對汾河景區資源狀況、生態環境、地域文化的研究和發掘,建立科學的管理體系,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建設、管理和保護責任﹔建立健全防汛、消防、治安、游覽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管理和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設置必要的安全設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做好應急管理,保障游客安全和景物的完好﹔會同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強對景區河道的水質檢測,採取有效措施,保持水體清潔,達到國家、省、市有關標准﹔採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技術措施,維護和改善野生動植物生存環境,保護和發展野生動植物資源﹔充分利用景區資源,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游覽和文體娛樂活動,宣傳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愛國主義精神,普及歷史、文化和科學知識等。

(責編:馬雲梅)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