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布4、5月份電動自行車火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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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6月10日,市消防救援支隊公布我市今年4月、5月電動自行車火災情況,全市共發生2起此類火災,均未造成人員傷亡,其中一起損失相對較大。

4月25日,清徐縣清源水城的室外道路上發生一起電動自行車火災,直接經濟損失800元,起火原因為車輛電氣線路故障引發,起火狀態為停放未充電。5月3日,迎澤區東峰路南段19號溪山瀾郡小區的室外電動自行車存車棚發生一起電動自行車火災,造成多輛電動自行車被燒毀,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調查中。

結合全市電動自行車火災情況分析,經過大力宣傳和整治,電動自行車入樓入室的危險性已經被大多數人所重視,相關案例大幅減少。隨之而來,在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情況下,存車棚選址建造不合理、安全距離不足、未分組設置、未防火分隔,電氣設備不合格、消防設施不足、視頻監控有盲區等問題需要被重視。

消防救援部門提示,車棚要合理選址建造,電動自行車棚不得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廠房、倉庫、文物保護建筑貼鄰或組合建造。車棚與相鄰建筑要保持安全距離,不得毗鄰建筑的外牆門、窗、洞口等開口部位及安全出口。車輛要分組管理,停車位應分組布置,根據地區實際確定每組長度或停車位數量,實行劃線和分隔管理。要嚴格電氣安全,電動自行車棚應安裝具有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設施。要完善消防設施,因地制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器、室外消火栓等設施,配置滅火器、滅火毯和快速移車裝置等器材。要加強監測預警,具有一定規模的電動自行車棚應當安裝具有自動識別、預警功能的24小時視頻監控系統。強化日常管理,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夜間巡查,每月對車棚的充電設施、消防設施等設施設備開展一次檢查,及時通知專業人員維修、維護。(申 波)

(責編:馬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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