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推進環境監管重點單位自動監控設備安裝與聯網
太原推進環境監管重點單位自動監控設備安裝與聯網
5月8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強化污染源監管,規范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及運行管理,該局發布了《關於落實2025年太原市重點單位自動監測設備安裝聯網相關工作的通知》,全力推進環境監管重點單位自動監控設備安裝與聯網工作。
在企業安裝范圍上,列入2025年太原市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的水環境、大氣環境重點單位,以及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且排污許可証明確需自動監測的排污單位,經篩選需新增自動監測設備。
針對太原市焦化企業和水泥企業,焦爐煙囪、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需增加氨排放自動監測設備並聯網。
已安裝聯網的點位,需在今年6月底前配套建設自動監控站房門禁、視頻監控、用電監控、自動監控設備動態管控(智能數據採集傳輸儀)等綜合管控設施,以提升監管的全面性和精准性。
在時間要求方面,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且排污許可証明確自動監測的單位,需在取得排污許可証3個月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比對驗收及聯網﹔停產或未投運的重點單位,復產后2個月內完成﹔新列入名錄的排污單位,在名錄發布后6個月內完成。新增點位配套的綜合管控設施要與自動監測設備同步安裝並聯網。
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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