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獎懲情況揭曉 太原三個城區獲獎勵
2月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獎懲情況揭曉 太原三個城區獲獎勵
本報訊 近日,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通報了2月各市環境空氣質量獎懲情況。因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太原杏花嶺區、晉源區、小店區分別獲獎勵84.73萬元、15.84萬元、46.95萬元。
此次獎懲主要針對2024年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全省后20位以及PM2.5濃度高於40微克每立方米的縣(市、區),涉及我市杏花嶺區、晉源區、小店區和清徐縣。主要考核兩項指標: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2.5——單項指標優於全省平均值或者好於全省平均改善率,均可獲得獎勵,差於全省平均值或者全省平均改善率,則要被扣罰。2月,杏花嶺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2.5均好於全省平均改善率﹔晉源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差於全省平均改善率,但PM2.5好於平均改善率﹔小店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高於全省平均值,但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2.5均好於全省平均改善率。清徐縣因差於全省平均改善率,被扣罰1.91萬元。
環境空氣質量獎勵資金,按照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可統籌用於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方面的項目,包括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監管基礎能力建設、相關科學研究等。(任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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