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電網設施建設 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我省印發進一步優化電網審批流程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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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太原8月22日訊(記者王蕾)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電網審批流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優化我省電網項目審批流程,加快電網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意見》適用於在我省建設的35千伏—1000千伏交直流輸電線路、變電站、換流站等電網項目,聚焦電網項目審批中的關鍵環節,主要針對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方面,優化調整審批流程,精簡審批材料。
  《意見》提出,簡化電力線路佔地手續。輸電線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礎)原則上不征地,隻作一次性經濟補償,無需辦理用地預審﹔如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無需編制節約集約用地論証分析專章﹔選址時應避讓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確實無法避讓時,在節約集約用地論証分析專章或選址研究報告評審階段進行論証。

(責編:溫文、馬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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