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自願購買 探索循環利用
山西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
堅持自願購買 探索循環利用
山西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
7月30日,省教育廳發布消息,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於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強調中小學校服堅持學生自願購買原則,鼓勵學校探索學生校服循環使用,創新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減少資源浪費。
按照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健全“學校公開採購+學生自願購買+家長全程參與+部門聯合監督”管理模式,切實提升校服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程度,努力實現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建立完善部門間協同工作機制,各級教育部門與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部門聯合研究制定有關政策制度,聯合組織開展涉及校服定價、招投標、質量等方面問題的檢查,及時通報有關工作情況和檢查結果。
校服選用應遵循“適用、實用、夠用”的原則,合理確定校服種類、套(件)數。組織採購原則上不超過3套,即夏裝、春秋裝、冬裝各一套。校服價格要處於合理區間,堅決抵制校服高端化、奢侈化傾向。校服選用採購一般每3年一個時段,分時段每年在起始年級採購。畢業年級不組織採購校服。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更換款式的,從起始年級開始,避免家長重復支出。鼓勵學校探索學生校服循環使用模式以及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努力降低資源能耗,推動綠色發展。
校服供應實行“明標識”制度,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標准要求組織生產,嚴禁不按標准生產校服。採購單位要在採購文件和採購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准。校服交付時,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屬學校校服採購的指導,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不得違反市場原則採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對本地校服生產企業採取地方保護,充分保障校服市場公平。
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購買原則,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不得將校服與其他物品或服務強制捆綁搭售。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張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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