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省涉及電動自行車火災同比下降68%

我省“三個專項整治”取得明顯實效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山西新聞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 薛建英)7月29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全省電動自行車、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三個專項整治”新聞發布會,省消防救援總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有關負責同志介紹我省電動自行車、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三個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引發的火災多發頻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去年以來,省政府先后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三個專項整治”工作,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省消防救援總隊副總隊長張華東介紹,目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其中,電動自行車領域火災總量明顯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共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火災23起(去年同期72起),同比下降68%。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供需趨於平衡。我省大力推進既有小區建設停放充電設施。據統計,目前全省共有充電端口數量121.8萬個,總體配建比達到1:3.3,已達到我省規定的最低配建比的有關要求。此外,電動自行車存量風險逐步降低。針對老舊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採取“以舊換新+報廢回收”雙重措施,52.6萬名消費者參與活動,共以舊換新54.1萬輛。同時,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廢舊鉛酸電池報廢回收工作,整治工作開展以來,累計收集7216噸、利用處置5521噸。
  在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面,自2月14日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整治啟動以來,全省因動火作業引發火災和建筑保溫材料火災共計93起(去年同期205起),同比下降54.63%。按照“誰所有、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冷庫、室內冰雪場館和設有外牆外保溫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筑專項排查,全面摸清底數,對發現的隱患實行清單管理,確保按時銷號。同時,暢通違規動火作業舉報渠道,組織應急、住建、市場監管、公安、消防5部門開展違規動火、無証假証動火聯合打擊行動4次等。
  相關
  提高補貼標准、免收上牌費、源頭追溯……當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山西晚報·山河+記者根據各相關部門介紹的我省電動自行車、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三個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梳理了這些與民生息息相關的關鍵詞。
  關鍵詞:提高補貼標准
  “截至7月27日,全省11市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52.6萬名消費者參與活動,享受3.2億元政府補貼,共以舊換新54.1萬輛,帶動相關消費14.9億元。”發布會上,省商務廳總經濟師付春華介紹,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普惠了廣大群眾,降低了安全隱患,取得了積極成效。
  為推動以舊換新政策的落實落地,省商務廳提高補貼標准。其中,對個人消費者交售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並換購合格新車的,給予一次性600元以舊換新補貼,2024年標准為500元。擴大補貼范圍,取消收舊環節“個人名下”相關要求,來源權屬明確且配備車載電池的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可參加以舊換新(含無牌),消費者可通過行駛証、發票、車輛來歷憑証、個人承諾等方式確認舊車權屬。
  同時,打造綜合服務點,以銷售門店為場景,提供收舊、購新、輔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務”,消費者在銷售門店即可一次性辦理所有業務,大大提高消費便利性。擴充銷售參與主體,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向企業做好政策解讀,力爭實現縣區街道全覆蓋。截至7月27日,全省共有2334家銷售門店參與活動,較2024年增長350%。
  關鍵詞:免收上牌費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省公安機關全面強化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違法查處、宣傳教育、事故溯源調查等綜合治理。
  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二級警務專員李月靜介紹,省公安廳出台《山西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嚴把登記關,對符合國家標准的電動自行車辦理登記上牌。同時,優化登記服務,免收注冊登記上牌費,累計開通871家帶牌銷售服務網點,著力解決“上牌難”“排長隊”問題。截至目前,全省共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628.24萬輛。
  全省公安交管部門持續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現場查糾力度。今年以來,全省共查糾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50.4萬起﹔同時,按照電動自行車亡人交通事故溯源調查有關要求,全省公安交管部門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累計溯源調查381起,切實整頓電動自行車違法亂象。
  全省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違法犯罪。今年以來,配合市場監管部門檢查電動自行車生產經銷單位8189家次,查處非法拼改裝電動自行車案件63起。結合日常警務和安全防范工作,對老舊小區、出租房屋等重點區域,加強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上樓入戶充電、私拉電線等安全隱患的排查和勸阻提示。
  關鍵詞:質量安全監管
  住建領域是保溫材料的重要應用場景。建筑保溫材料作為建筑外圍護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安全性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郭玉斌介紹,整治工作部署開展以來,全省住建部門聚焦建筑保溫材料應用領域監管薄弱環節,全面加強全鏈條質量安全監管,有效提升建筑保溫材料本質安全水平。
  在辦理消防設計審查時,住建部門嚴格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進行消防設計審查,選用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不符合標准的,不得出具消防設計審查合格意見書,確保在源頭上保障保溫材料的質量安全。
  在進場檢測環節,嚴格進場檢驗檢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保溫材料,堅持“先檢后用”的原則,嚴格落實進場驗收制度。嚴格執行建設單位委托、建設或監理單位現場見証取樣的復驗要求。檢測過程中,會有建設或監理單位現場見証取樣,確保檢測的真實性和公正性。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使用,防止不合格的保溫材料用於施工。
  在施工作業環節,壓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的首要責任,強化其對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的履約管理。在保溫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的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工程、子分部工程等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組織開展保溫材料質量安全自查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隱蔽或下一道工序施工。
  在竣工驗收階段,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驗收時,重點查驗保溫材料的進場驗收資料。非建設單位委托或非見証取樣檢測的保溫材料復驗報告,不得作為質量驗收的依據。各級主管部門也會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所有資料齊全完整。如果選用燃燒性能不符合標准的保溫材料,將無法通過驗收。
  關鍵詞:源頭追溯
  省市場監管局印發《市場監管系統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督促指導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切實抓好整治工作,確保各項任務取得實效。
  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全系統共檢查建筑保溫材料生產單位126家,銷售單位545家,立案查辦違法案件6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責令16家企業進行整改,沒收不合格擠塑板285立方米,收繳罰沒款14.8萬元。
  同時,將建筑保溫材料納入我省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加大生產流通領域監督抽查頻次,杜絕質量低劣的“殘次品”流入市場。全系統已部署監督抽查106批次,其中省級監督抽查30批次,目前抽檢工作正在推進中。
  為守牢把好產品質量源頭關口,市場監管系統指導全部生產企業開展自查自糾,配齊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採用追溯碼在出廠產品或產品包裝上標明產品名稱、燃燒性能等信息,實現源頭追溯。
  關鍵詞:動火作業
  新修訂的《山西省消防條例》已於本月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山西省消防救援總隊提醒各單位以及從事電焊、氣焊、氣割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焊接與熱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証書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相關焊接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証上崗,並具備相應的動火作業安全技能。
  動火作業期間,嚴格作業現場管控,務必做到“六必須”:必須清理周邊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質,動火作業區域與其他區域必須進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須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須在現場設置警戒線或者安全標識﹔必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必須避免與具有火災、爆炸風險的作業產生交叉﹔必須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全過程監護。
  作業結束后應當進行現場復查,確保無火災危險后,方可離開。如果一旦發生火災,現場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要立即報警,及時組織扑救並疏散人員。
  同時,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動火作業社會監督。凡發現在使用或營業期間違規動火作業、未進行內部審批公告、無証動火、未清理可燃易燃物等情形,即可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舉報﹔對涉及生產經營單位的違法違規動火作業的,可通過“12350”安全生產舉報電話或“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產舉報系統”“安全生產舉報微信小程序”進行舉報。

  山西晚報·山河+記者 薛建英

(責編:溫文)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