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發布
圍繞消費供給、市場秩序等5個方面提出16條具體措施
我省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發布
圍繞消費供給、市場秩序等5個方面提出16條具體措施
本報太原7月24日訊(記者郝薇)7月24日,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聯合多部門印發《山西省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結合我省實際和部門工作職責,進一步分解任務、明確責任,緊緊圍繞消費供給、市場秩序、維權質效、消費環境、標杆引領5個方面,提出16條具體措施。
《實施方案》提出,在消費供給方面,通過實施提升實物消費質量、提升服務消費品質、創新升級消費場景,進一步暢通消費循環,逐步解決消費供給質量不高的問題。
在市場秩序方面,通過實施有力保障安全底線、規范市場交易秩序、完善綜合治理機制,系統治理消費市場秩序,維護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
在維權質效方面,通過實施強化消費糾紛源頭和解、推進消費糾紛多元化解、加強消費維權能力建設,逐步解決消費維權效能不足的問題,加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
在消費環境方面,通過實施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強化消協職能建設、加強消費宣傳引導,使商品、服務質量顯著提高,消費風險明顯降低。
在標杆引領方面,通過實施推進重點領域放心消費承諾、鼓勵區域試點先行、深化國際合作,突出創新引領、標杆帶動的先進典型示范作用,形成消費良好氛圍,消費便利度、舒適度、滿意度大幅提升。
《實施方案》明確,各市、各部門要綜合運用監管執法、消費維權、標准引領、信用約束等手段,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放大政策效應,提振消費信心,通過一系列有力舉措,全面解決消費領域的痛點、難點問題,打造安全、放心、便捷的消費環境,到2027年,實現我省消費環境明顯優化。
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是我省積極落實國家政策、推動消費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通過三年系統治理,我省將著力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消費環境共治格局,確保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印發的《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落地生根,讓消費者敢消費、願消費、放心消費,為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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