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約會議費支出 降低行政運行成本

省財政廳印發《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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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太原7月19日訊(記者馬永亮)為加強和規范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要求,節約會議費支出,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根據中央及我省相關規定,近日,省財政廳印發《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從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細則》規定,各級黨政機關舉辦會議,除在黨政機關及其系統內部會議室、禮堂、賓館、招待所、培訓(會議)中心等舉辦外,應當在會議定點場所召開。
  《細則》要求,會議定點場所應數量適當,布局合理,以能滿足黨政機關會議需要為宜﹔檔次適中,價格優惠﹔依法依規,公開公平,執行公開、統一的政府採購標准,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有關規定。
  《細則》明確,會議定點場所應當通過公開招標、開放式框架協議採購等方式確定。會議定點場所的政府採購內容包括會議室租金、住宿房間價格、伙食費和線上會議服務費用。會議定點場所的政府採購價格由財政部門按照不高於本地區會議費管理辦法規定的開支標准確定。
  會議室租金根據會議室規格明確每半天收費標准,並明確單獨使用會議室情形下的收費標准。單獨收費的特定設備及服務項目,需明確其收費標准。住宿房間價格按照標准間、單人間和普通套房三種類型確定。伙食費按照每人每天確定標准並明細到單餐。線上會議服務費用按照單次會議或者單位時間確定具體收費內容和標准。
  會議定點場所實行動態管理。會議定點場所採購協議有效期為兩年,每兩年集中調整一次。

(責編:溫文、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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