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發《安全生產行政檢查裁量權基准(試行)》
我省印發《安全生產行政檢查裁量權基准(試行)》
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 薛建英)近日,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全生產行政檢查裁量權基准(試行)》(以下簡稱《基准》),以進一步指導市縣應急管理部門規范行使行政檢查裁量權。
《基准》適用於《關於規范安全生產領域入企檢查活動的辦法(試行)》中明確的“執法檢查”。《基准》中的“檢查頻次”參照數為《關於規范安全生產領域入企檢查活動的辦法(試行)》“(四)嚴格控制入企次數”中明確的各類直接監管行業企業年度執法檢查最高頻次規定。備注中“★”為執法檢查必查項。
制定《現場檢查方案》時,日常執法檢查“檢查內容”欄所填內容應與《山西省安全生產行政檢查裁量權基准(試行)》中“事項名稱”一致並注明檢查頻次﹔專項檢查“檢查內容”欄所填內容按批准的專項檢查內容填寫並注明檢查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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