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15人25个集体获全国妇联表彰
山西省15人25个集体获全国妇联表彰
本报讯(记者闫书敏)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近日,全国妇联在京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表彰大会。大会上,山西省蒋梅等15位女性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红马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个单位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太原市万柏林区司法局千峰司法所等13个单位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表彰始于1960年,是全国妇联授予我国优秀女性(优秀女性群体)的最高荣誉。迄今为止,已有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数万名优秀女性和先进集体获此殊荣。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是全国妇联授予优秀女性的至高荣誉。2004年起,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国三八红旗手的宣传,全国妇联开始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