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参评第34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专项初评作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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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的程序,现对本省拟推荐参评第34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专项初评的10件作品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4月9日起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电话:0351-4281592

邮箱:sxjx1591@163.com

附件: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专项推荐作品目录及参评作品相关材料

山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4年4月9日

(责编: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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