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骏
马骏,男,39岁,中共党员,2000年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后曾在和顺县公安局义兴派出所工作11年,先后任民警、副所长,2013年任和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至今。马骏同志长期奋战在侦察办案第一线,身先士卒、冲锋在前,默默无闻、忠诚担当,从未向组织表过功,要过奖,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投身于公安工作,圆满地完成每一次工作任务。因工作出色,2016年4月被山西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2010年被晋中市公安局荣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晋中市公安局嘉奖一次;2008、2017年3月、2018年2月分别被和顺县公安局嘉奖一次,2017年11月被和顺县公安局评为“十九大”安保先进个人。
一、身先士卒,重拳出击,营造和谐稳定新环境
刑侦工作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作为刑侦大队长,不仅意味着付出和奉献,更重要的是垂范示教,为队员做榜样。自担任刑侦大队长以来,马骏同志带领民警共侦破刑事案件11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人,抓捕各类逃犯330余人,追回群众损失1000余万元。和顺县境内刑事发案率明显下降,破案率明显上升,特别是2013年以来和顺县命案发案10起,破案10起,侦破率达到100%,尤其是在侦破林清国、刘林故意杀人案中,马骏同志英勇果敢、坚持不懈,远赴黑龙江佳木斯,一举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因突出表现,马骏同志被晋中市政法委评为2015年度办案能手。2015年在侦办部级毒品目标案件(2015-919)中,马骏同志带队辗转三省六市,历时两个多月成功切断了广州至河南开封、山西阳泉两条贩毒路线,抓获涉案人员19人,缴获毒品约3公斤、作案车辆2台。因表现突出,马骏同志被山西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这些案件的侦破,有力的维护了和顺的治安稳定。2013年以来,和顺县公安局刑侦重点工作全市排名始终名列前茅。特别是2017年,和顺县公安局刑侦重点工作全市排名第三,其中打击传统盗抢骗工作,全市排名第一,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二、率先垂范,亲临一线,全身心投入到扫黑除恶工作中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马骏同志以队为家,主动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更是常态。在侦办张某等人、乔某等人、李某某等人、霍某某等人的涉恶犯罪案件中,马骏同志始终身先士卒,不顾劳累,连续作战。面对顽固抵抗的犯罪嫌疑人,一个个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使嫌疑人放下心理戒备,交代全部犯罪事实;针对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案件时间跨度长等困难,马骏同志根据案件实际,逐个制定侦查方向,讯问计划,使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根据涉案人员可能藏身处逐一排查,将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及骨干分子全部抓获。
马骏同志瘦了,但我县的扫黑除恶工作却“胖”了起来。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和顺县公安局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破获各类案件66起,缴获涉案车辆4辆,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查扣涉案房产1处。给党和人民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三、以身作则,内外兼修,打造素质过硬刑侦队伍
“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要想完成日益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队伍建设是首位。马骏同志一方面带头学习党章制度、法律法规,树立刑警不怕困难肯吃苦,积极向上肯钻研的工作态度。另一方面,他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与民警同甘苦共患难,哪里危险往哪里冲,充分发挥领导榜样示范作用,营造全队上下“比、赶、超”的良好氛围,打造了一支能学习、能吃苦、能战斗的优秀队伍。刑侦大队连续多年被评为基层优秀单位,2016年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马骏同志是一位优秀的基层所队领导,他扎根基层,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敢于冲锋陷阵,敢于攻坚克难。他舍小家,顾大家,用自己辛勤的汗水,以强烈的事业心,以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无私无谓的奉献精神拼搏在侦查破案、扫黑除恶的第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赢得了全县百姓的广泛好评。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三晋都市报、良友周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百姓生活资讯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