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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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县级医疗集团及时调整用药目录并建立动态优化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求适当增加用药品种,医保定点的村卫生室配备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用药基本与乡镇联动。2025年起,分类明确县(市、区)域内基层用药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化措施。2027年,全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内药品联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由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动态调整用药目录,以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目录和集采药品为基础,结合基层需求优化。县域内建立区域处方集中审核制度,推动二、三级医院用药目录中的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向基层下沉。鼓励药师提供药学门诊、长期处方管理,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规范用药和上下用药联动管理。县级医疗集团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公开招标配送企业,建立会商协作机制,保障药品配送的及时性。采购药品时充分考虑药品供货周期和季节性、结构性用药需求的变化,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县域中心药房适当储备易短缺、急(抢)救药品,合理设置急(抢)救药品库存警戒线。建立缺药登记制度,满足群众多样化用药需求。

本报记者秦洋采集

(责编:刘_洋、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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