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鼓励生育政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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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是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汉代420多年中,朝廷与地方政府均重视生育,而且采取了一些鼓励生育的措施。
  其一,颁布政令鼓励生育。汉高祖七年(前200年),刘邦下令:优待生育儿子的家庭,免除其徭役两年(民产子,复勿事二岁)。
  东汉汉章帝元和二年(85年)正月,朝廷颁布诏书:除了免除孕妇三年徭役和人头税外,同时也免除其丈夫一年的徭役和人头税,并送给其三斛(450市斤)胎养谷,以便让其更好地抚养孩子(人有产子者,复勿算三岁,赐胎养谷三斛,复其夫勿算一岁)。在汉章帝刘炟颁布此诏书之前,其祖父光武帝刘秀、父亲汉和帝刘庄,均颁布了鼓励生育的政令,他在前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优待的力度。由此可见,东汉帝国为了鼓励生育、增加人口,可谓是费尽心机。
  其二,救助孤儿与扶贫。汉帝国朝廷和地方政府为了鼓励百姓生育,除颁布了许多政令,还对孤儿和贫困户给予一定的经济扶助。
  东汉汉章帝元和三年(86年),朝廷颁布诏书规定:对孤儿或父母无经济能力抚养儿童的家庭,按照《律》给予特殊的照顾(其婴儿无父母亲属,及有子不能养食者,廪给如《律》)。一些地方官员也积极响应朝廷的号召,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鼓励百姓生育。据《后汉书》记载,汉灵帝委任骆俊任陈国(今河南淮阳)国王刘宠的相国时,一向有威恩,天下发生饥荒时,邻郡人多来投奔,骆俊拿出自己的俸禄,并赐给他们衣服、粮食,让他们得以生存下来。百姓生下孩子后,骆俊便派人送来一定的米肉,百姓均十分感恩他,所以陈国的许多新生儿多被取名为“骆”(民有产子,常敕主者厚致米肉。生男女者,辄以骆为名)。
  在相关措施的加持下,汉代人口增长很快。在西汉末年,人口数量第一次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峰——6300万人。在东汉汉桓帝永寿三年(157年),东汉帝国的人口峰值达6500万人。
  汉政府之所以鼓励生育,并实行一定的扶贫措施,一是与传统生育观有关。自古以来,我国人民均重视种族繁衍,并形成了生殖崇拜的价值观。进入信史时代,商朝的甲骨文、周朝的金文和秦朝的竹简,均记载了许多重视生育、繁衍子嗣的文字。二是和当时的社会经济形势有关。秦末汉初,连年战乱,导致百姓大量死亡,人口十存二三——西汉建立时人口仅剩下1300万。东汉初年,经过王莽之乱,海内人口也十存三四,刘秀称帝时的建武中元二年(57年),人口仅剩下2100万。鼓励生育、休养生息、增加人口,便成为汉帝国治国理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了。

赖浩然

(责编: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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