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家”——一位大学教师笔下的家文化

夫妻相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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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不仅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更是承载情感与责任的温暖港湾。司马迁在《史记·外戚世家》中称:“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由此可见,夫妻关系在人伦秩序中的核心地位。在中国传统家文化中,婚姻不仅是二人之约,更是天地阴阳的和合之道。古人以礼制规范婚姻,实则是通过夫妇之伦来维系家族血脉、传承文明薪火。
  作为家文化的核心内涵之一,夫妻相处之道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礼记·礼运》曰:“夫妇和,家之肥也。”明代何尔健《廷尉公训约》也称“夫妇和顺”才能家庭雍睦。夫妻同心如琴瑟和鸣,既能滋养小家的温馨,又能为家族的昌盛奠定根基。中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夫妻相处之道,强调夫妻相敬、同心协力,这是家文化的重要精神内涵。
  司马光在《家范》中指出:“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阳也,妻阴也。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日无盈亏,月有圆缺。阳唱而生物,阴和而成物。”这里固然存在夫主妇从、男尊女卑的封建糟粕,但夫妻关系也并非简单的尊卑之别,而是蕴含着阴阳和合、相生相成的深刻智慧。正如《周易》所言“一阴一阳之谓道”,夫妻相处贵在刚柔相济、相辅相成。
  夫妻之间不仅需要情感的维系,更要以“义”为根本。明代吕坤《闺范》称“夫义妇顺,家之福也”。这里的“义”,既包含相互尊重、相濡以沫的道义担当,也蕴含着同甘共苦、共赴家业的责任坚守。正如班固在《汉书·孔光传》中所提到的:“夫妇之道,有义则和,无义则离。”夫妻关系建立在情义的基础上。“义”超越了单纯的情感依赖,升华为一种道德规范和生活哲理,是维系夫妻关系的重要纽带。夫妻之“义”体现于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顺境时相互扶持,在逆境时不离不弃;对长辈尽孝道,对子女施教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携手经营家庭事业。这种夫妻关系,不但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更能为子女树立良好榜样,使优良家风得以代代相传。古人云“夫妻同心,其利断金”,这是对以“义”相合的夫妻关系的最佳诠释。
  夫妻相处贵在“相敬如宾”。清代傅超的《傅氏家训》也认为“夫妇之和,未有不从敬中来”。夫妻双方虽然亲密无间,却不可失去相互尊重之心。就像对待客人一样,夫妻之间也要以礼相待,言语有度,举止得体。这不是要与对方拉开距离,而是给彼此留有一方天地。《颜氏家训》有言:“夫妇相敬如宾,则家道成矣。”司马光主张“夫妇之际,以‘敬’为美”。于成龙《治家规范》也以梁鸿、孟光“举案齐眉”的千古美谈为例,强调“夫妇之间,当思一‘敬’字”。吕坤则告诫说“夫妇之间,以狎昵始,未有不以怨怒终者”,这提醒我们,夫妻间的相互敬重是维系家庭和谐的重要基石。当夫妻能够像对待尊贵宾客一般敬重对方,时刻注意言行分寸,便能避免因过度随意而产生矛盾。长此以往,这种“敬中有爱,爱中有敬”的相处之道,就会让夫妻感情更加历久弥新,家庭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身教重于言教”,夫妻相处的状态直接影响家庭发展和子女成长。《礼记·大学》强调:“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夫妻的言行举止是子女最早接触的人际关系。夫妻间的相处模式犹如一面无形的镜子,时刻映照在子女的心灵深处。“父母之于子,不贵能言,贵能行。”当子女目睹父母敬爱和顺、互谅互让时,自然习得待人之道;当看到父母同甘共苦、共克时艰时,自然懂得责任担当。夫妻相处不只是沉溺于二人世界,更是在为后代树立人生典范,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远比干瘪的说教更为深远持久。
  中国传统家文化中的夫妻相处之道,历经数千年文化沉淀,蕴含着丰富的智慧与哲理。它告诉我们,夫妻不只是生活的伴侣,更是精神的同行者;家庭不仅是遮风避雨的居所,更是心灵得以慰藉的港湾。

郭心钢

(责编: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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