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作弊在古代可能会掉人头
考场作弊在古代可能会掉人头
古代的“科举考试”是为帝王选才,因此对考试作弊的惩办非常严。轻则杖罚、抄家,重则流放,甚至人头落地。
晚唐宣宗大中九年(公元855年),吏部考试宏词科举人,由于题目泄露被御史参劾,结果充任考官的刑部郎中唐扶,降为处州刺史,已经登科的10人全部除名落第。
明朝时期将科举舞弊一事看得很重,轻者罚款,重者还要坐牢、发配到边疆充军,如果是官吏还要贬为庶民。
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顺天、江南、河南、山东、山西五闱弊案,最后江南闱十六房主考全部斩立决,数百名举人在满兵夹带下重考,之后数十人被判死刑或贬徙尚阳堡宁古塔。
清咸丰八年(1858年),顺天乡试科场舞弊案,该案共处罚91人,其中处斩5人,被斩者中的主考官柏葰乃位及一品的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
清代对夹带考生惩处严厉,不仅驱逐出场,而且革除功名,取消终身应试资格,而且要戴枷示众3个月,杖责一百,最后还要发配边疆充军。对于制造、印刷作弊书,卖给考生带入考场的商人一旦查出诛九族。
自县试、府试、殿试均雇一名枪手顶名代考叫“一炷香”。被查处后,替考的要受惩罚,雇人考试的秀才也将被追查。
□阎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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