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家”——一位大学教师笔下的家文化

古人婚姻的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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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礼记》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古君子重之。”周代不仅强调娶妻须明媒正娶,还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个环节,这便是古代婚仪中的“六礼”。
  “六礼”是古代婚礼的核心。纳采为“六礼”之首,即男家遣媒前往女家提亲,表达通婚之意。若对方应允,男家即备礼正式求婚。问名是男家询问女子的姓名与生辰,以便占卜吉凶。纳吉是在问名之后,男家前往家庙占卜,若得吉兆,便向女家报喜,议婚继续进行。纳征即男家向女家下聘礼,一般为钱币,故又称“纳币”。请期是男家通过占卜选定婚期,并征求女家意见。最后的亲迎则是新郎亲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标志着婚姻关系的最终确立。值得一提的是,古代婚仪中常以“雁”为礼,雁为候鸟,象征顺阴阳往来、长幼有序,寓意婚姻的和谐与秩序。
  “六礼”虽然庄重,但程序繁琐,后世逐渐简化。宋代朱熹在《家礼》中将“六礼”简化为纳采、纳币、亲迎三礼。后世婚仪多依此三礼进行,如明代松江《徐氏家则》和清代浦江《郑氏规范》均强调“婚姻之礼具遵文公家礼”。尽管婚仪形式有所简化,但婚姻的确立过程仍可分为议婚、定婚、成婚三个阶段,体现了古人对婚姻的重视。
  议婚时,古人常以含蓄方式表达结亲意愿。宋代有“相亲”之俗,男女双方在约定地点见面,男子若中意女子,便以金钗插于女子发间,称为“插簪”;若不中意,则赠彩缎两匹。清代流行由媒人带男子前往女家,女家暗中观察男子言行,女子若有意,便现身倒茶;若无意,则避而不见。蒙古族的议婚方式更为独特,媒人携哈达与酒前往女家,若女家同意婚事,则留下哈达;若不同意,则将喝完的酒重新添满,由媒人带回。古代还有比武招亲、抛绣球选婿等特殊方式,展现了议婚阶段的多样性与趣味性。
  议婚后,互换庚帖成为重要环节。庚帖上写明双方生辰八字,用以占卜婚姻吉凶。古人极为重视属相八字的相生相克,认为八字不合的婚姻难以幸福。清代江西地区,若八字相合,双方会交换花簪与鞋样,寓意和谐美满。然而,八字不合也可能酿成悲剧。据《清稗类钞》记载,浙江一位秀才与亲戚之女相爱,但因二人年龄相差六岁,犯了“六冲之忌”,女家反对这桩婚事,最终导致殉情悲剧。尽管八字占卜带有封建色彩,但其背后反映了古人对婚姻和谐、家庭美满的追求。
  订婚是婚姻关系确立的关键,其中订婚书与下聘礼尤为重要。唐代律法规定,若女方在立婚书或受聘财后悔婚,将受杖刑。明清时期的律法与家规对此亦有严格约束。麻城《鲍氏户规》规定,一女两聘或女方悔婚将受重罚。这些律法和礼俗的规范,既维护了婚姻的严肃性,又保障了社会的稳定。订婚时,常有“吃茶”“吃喜茶”的仪式,取吉祥、贺喜之意。
  然而,婚姻论财的风气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先纳聘财而后婚成”,聘礼与嫁妆的厚薄往往成为婚姻成败的关键。唐代以后,重嫁妆现象愈发突出,许多女子为与科举士子成婚,不惜准备丰厚嫁妆,甚至出现“嫁女费用远高于娶妇”的情况。同时,也产生“贫女难嫁”和贫苦人家不愿养女的现象。对此,宜兴《何氏宗规》反对“好门面”观念。明人徐三重提倡“娶妇不望其陪嫁,嫁女不利其聘财”。
  订婚后,男女择期成婚,成婚仪式热闹非凡。成婚当日,新郎率迎亲队伍前往女家,一路锣鼓喧天,人群簇拥,场面极为喜庆。新娘上车轿后,随夫婿前往婆家,行交拜礼,宴请宾客。汉代已有闹新房习俗,唐代婚仪更为隆重,增加了催妆、奏乐、撒帐等环节。明清时期,女家在亲迎前一日会派人至男家“铺床”。成婚次日清晨,新娘拜见公婆,谒家庙,此为“成妇”之礼。
  从“六礼”到后世简化婚仪,古人通过一系列礼仪表现婚姻的庄重。这些礼仪不仅是对自然的敬畏、对人的尊重,更是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如今,中式婚礼受到新人追捧,传统婚仪再次唤起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同与热爱。这种仪式感,正是中国人对婚姻与家庭的美好期许,也是中华文化绵延不绝的生动体现。

郭心钢

(责编: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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