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书报费”专款专用的日子
怀念“书报费”专款专用的日子
上世纪80年代末,全国范围内陆续开展“职称改革”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我所在工厂也成立了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设职称改革办公室。
我有幸被借调至新组建的“职改办”,与办公室同事一道,在消化职改文件、上级领导讲话的基础上,形成工厂各系列职称的申报评审细则。曾为领取职称英语试卷,和另一位同志专程赴京。经过一年多的紧张工作,工程、经济、会计、教育、卫生、政工各系列的职改工作尘埃落定。为了以实际行动表示对知识和人才的尊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工厂决定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发放3元(中级)、4元(副高)、5元(正高)书报费,并出台了专款专用的规定。
所发“书报费”,并非作为福利随工资按月发放,而是将书报费额度下达给财务科、标准化情报室。专业技术人员可用书报费订阅专业报刊、购买相关书籍。凭订阅报刊、购买书籍的发票,到标准化情报室核实签字,随后到财务科报销。为便于技术人员购买工具书,书报费可以集中使用。如此,增添了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调动了广大技术人员求知上进的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也为新华书店的营业额提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专业技术人员奔走于各新华书店,根据工作需要,选购专业书籍,缺什么,买什么、补什么。书报费限在本年度内使用,不可跨年。年内不报销书报费者,视同放弃。
可惜,书报费专款专用的好景不长,就在一些“高参”的鼓动下,与“职称津贴”融为一体了,且随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失去了制度的约束,书报费的“专”字,也自然消失了。其购买内容也大多从“精神食粮”转向“物质食粮”。
30多年过去了,当年的“书报费”专款专用规定,对于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求知欲、上进心,提升其业务水平,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互联网越来越发达便捷的今天,我依然怀念那由“书报费”专款专用,所呈现出的浓浓书香。
解延忠(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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