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斌同志是全省司法行政战线的杰出代表,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光荣和骄傲。2015年10月15日李培斌不幸因公殉职后,省司法厅、省委政法委、省委办公厅、司法部、中央政法委先后作出向李培斌同志学习的决定,司法部追授李培斌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中组部日前决定,追授李培斌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继承培斌同志遗志,争做“李培斌式”优秀司法行政干警,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的共同心声。
李培斌在最基层、第一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8年,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工作,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李司法”。他因公殉职时年仅50岁,但已是司法行政战线的“老先进”“老典型”。从1987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连年被阳高县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人民调解能手等。1998年以来,李培斌同志先后被大同市司法局表彰为先进工作者、社会矛盾化解先进个人,授予特别贡献奖等。2003年以来,李培斌同志先后被省司法厅表彰为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十佳人民调解员、全省优秀人民调解能手、先进司法所长等。2011年和2012年,李培斌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和“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2年,培斌同志光荣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2013年作为全省唯一的基层代表,列席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李培斌同志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做出的重大贡献和赢得的崇高荣誉,我们永远不会忘记。
李培斌同志因公殉职后,省委、省政府、司法部领导同志对李培斌的不幸病逝表示沉痛哀悼,先后多次在省司法厅学习宣传李培斌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省部领导的重要指示,既体现了对培斌同志的深切关怀,又为我们以培斌同志为楷模,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推动重塑山西形象,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英雄虽已逝,精神永长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决心化悲痛为力量,继承英雄遗志,学习培斌精神,争做“李培斌式”优秀司法行政干警。学习他对党忠诚、牢记使命的政治品格,始终保持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始终对党怀有无限忠诚,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在司法行政岗位上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贡献力量。学习他一心为民、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贴近群众的优势,为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发挥作用、多做工作。学习他恪尽职守、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精益求精地履行工作职责,以对标一流、开拓创新的勇气不断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学习他淡泊名利、严于律己的道德情操,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做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积极贡献。
为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李培斌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将培斌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全系统涌现出更多“李培斌式”模范人物。要开展学习李培斌先进事迹主题演讲,把培斌同志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和心中有戒的事迹发扬光大。要制作李培斌同志荣誉画册,拍摄李培斌同志事迹宣传片,为重塑山西形象发挥更大作用。特别是要把学习活动作为“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运用电视台、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手段,不断推动学习宣传活动形成高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学英模、见行动”为要求,积极做好服务发展、防范风险、化解纠纷、促进改革、强化队伍等各项工作,让培斌精神在司法行政系统代代传承,成为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我省“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山西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崔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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