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监狱机关要把“三严三实”作为建设法治监狱的新引擎,自觉地把推进法治监狱建设作为法治山西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依靠法治的精神、法治的力量、法治的保障,为全省“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目标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严三实”,起点在“严”字,是我们为建设法治监狱培养力量的根本。“为政之要,首在得人。”我们建设法治监狱,首先要建设好民警队伍,这是干好事业的第一要素。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依法对服刑人员实施惩罚和改造,是我国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直接关系到刑事司法活动的最终效益,影响到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但在现实中,刑罚执行制度竟被部分服刑人员用权钱打通,成为有权、有钱者的“福利”,被群众怒斥为“提钱出狱”、“以权赎身”。司法的权威和公正屡被突破。毋庸置疑,若无监狱内部民警的参与和支持,这种现象是不可能发生的。这种现象,恰恰是监狱民警背离“三严”的严重后果。这也恰恰是我们要用“三严”建设民警队伍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建设民警队伍的标准是什么呢?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五条标准,这就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前两条属于主观世界改造,后三条则属于客观世界改造。我们监狱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个“好干部”标准,围绕法治监狱建设,坚持品行为先,用政治坚定、靠得住的民警;坚持责任为重,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民警;坚持务实为要,用脚踏实地、实干苦干的民警;坚持民意为上,用群众认可、口碑好的民警;坚持廉洁为本,用干干净净、严于律己的民警。
要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引导每一个监狱民警用“三严”的戒尺规范自己的言行。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三严三实”,落点在“实”字,是我们建设法治监狱的根本方法和实际效果。建设法治监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清晰描绘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为全面加强监狱工作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也赋予了监狱机关参与、推动和保障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使命,凸显了监狱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因此,我们监狱要按照“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根本方法,扎扎实实建设法治监狱。
一是深化狱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围绕服刑人员及其近亲属、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监狱执法领域的重点和热点问题,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切实推动执法的内容、方式、制度、服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二是健全监狱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坚持“四公开、两评议、一推荐、三合议”的程序,即在每案执法中做到:范围、条件、比例、考核分数与改造成绩、名单全部向服刑人员公开;人选要经分监区民警和服刑人员小组认真评议;由监区推荐对象;对被推荐的服刑人员要经监区全体民警进行合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合议,监狱长办公会合议;主动邀请驻监检察室、监狱纪检部门和地方人大代表、社会团体代表进行监督,确保监狱执法工作依法、文明、规范。
三是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建立健全“公正透明、执法规范、职责明确、高效运转”的刑罚执行体系。进一步加强依法、规范、公正、文明的刑罚执行理念,切实将“法律至上、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坚持做到“七要”,即考核源头要准确,实体条件要合法,执法程序要严密,刑罚变更执行要严格,公示公开要落实,执法过程要合法,服刑人员人权要保障。
四是继续深化监狱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监狱管理体系,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着力加强监狱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依据充分、内容严密、程序衔接、覆盖全面”的监狱制度体系。
省委书记王儒林在5月16日“三严三实”专题党课上说,全省县处级以上干部占到全省党员的0.11%。我作为县处级的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是这0.11%里面的一个,深知这个数字意味着的责任和担子。我一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三严三实”作为建设法治监狱的新引擎,真正让“三严三实”融入血脉、化为自觉、形成常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带领同志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拼劲建设法治监狱,给法治山西建设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冯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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