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体 山西门户

普法借力新媒体

时间: 2015年06月23日05:26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新闻网>>新闻频道>>理论文摘
分享到: 评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新媒体具有便捷、即时、交互、共享、全天候、全覆盖、无限量、超文本链接等特点,它日益成为人们获取资讯、交流思想、表达观点的重要工具。
    提高普法实效和新媒体融合看似是两种独立的社会实践,但这两者间有着密切而广泛的联系。
    身处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新媒体时代,我们应转变观念,顺应潮流,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适应再到积极运用,使新媒体在普法过程中发挥正能量。
    使新媒体在普法过程中发挥正能量,就要开发应用各种新兴的舆论阵地,充分利用好网站、论坛、博客、QQ群、微信、微博、手机报、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打造自己的舆论场,抢得话语主动权,及时发声,澄清事实,公布真相;发布精心制作的法治动漫和公益广告,播出普法短剧,增强新型媒体宣传的影响力、渗透力。
    使新媒体在普法过程中发挥正能量,就要研究和探索深受网民喜爱和关注的内容,以及表达形式和活动方式,信息尽量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来传播。专设说法栏目,甄选贴近实际的法律案例,详细解读案情法理;利用政务微博发起法治微话题,开展专题微活动、微访谈,使网民在互动中掌握法律知识;开展有奖竞答活动,向群众赠送法律期刊、书籍等。
    使新媒体在普法过程中发挥正能量,就要加强各级主管部门的纵向、横向联合,与跨媒体形成联动,以形成合力。
    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进行联动,资源共享或互相转发,形成声势;各部门之间主动联合,相互借助平台发声,如“3·15”时法院微博可以考虑与消费者协会以及“3·15”晚会联合,借助他们的平台来传递自己的声音;联合网络大V,借助其影响力,放大自己的声音。
    使新媒体在普法过程中发挥正能量,就要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管和价值引导。加强新媒体的互联网法律法规的普及和运用,推动新媒体承担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加强对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的价值引导,让他们在重大网络舆情面前顾大局、识大体,成为政策法规的宣讲者、传播机,在净化网络空间、弘扬普法主旋律中发挥正能量;积极引导运营商和网民用法治思维管网、上网、用网,从而真正建立一个良性、持久、健康的互联网系统平台。(郭建平 作者为山西农业大学组织部副部长)

(责编:管理员)

相关链接

推荐阅读

专题
视觉志 / 微信公众号:Asxsjz

本网摄影师重走汶川救灾路 十年前随部队入川救援本网摄影师重走汶川救灾路 十年前随部队入川救援

视频 / 微信公众号:shitingbu
微解读

网站声明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三晋都市报、良友周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百姓生活资讯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