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太原李女士与老伴陈先生在康辉国旅并州北路门市部报名参加“欧洲6国12日游”,交费24300元(团费12000元/人,陈先生另交300元SOS境外救援保险费)。在上海拼团后,李女士得知同团28人中,除了在康辉国旅报名的3人外,其余25人的团费均为11000元/人。
“我们的团费为什么比别人高1000元/人,还非得另买保险?” 5月10日返程后,李女士多次找康辉国旅签约代表小刘询问情况,并要求退款,但事情迟迟未得到解决。
李女士介绍,今年3月她和老伴选择康辉国旅出国旅游,4月23日交团费时,小刘告诉他们,75岁以上老人需要另交保险费300元,因陈先生今年76岁,便交了这个费用。后来,小刘又称65岁以上老人都得另交保险费,李女士(71岁)并不认可小刘前后两次不同的说辞,未再交保险费。
4月29日,该团28人乘机到达欧洲。李女士和团友聊天得知,在康辉国旅报名的3人团费为12000元/人,其余的团友团费都是11000元/人。
同样一个团,享受的是同样品质的旅游服务,花费却比别人多出1000元,这让李女士和老伴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回到太原后,李女士联系小刘,“要求把多收的2300块钱给我们退了。”但事情并无进展。
同团同标准的合同价差不得超过10%
对于此事,太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称,根据《太原市旅游条例》第三十三条“旅行社经营旅游团队业务,同团同标准的合同价格应当相对一致。在同团同标准服务中,合同价差不得超过10%。超过部分旅行社应当退还给旅游者”的规定,在李女士与康辉国旅的纠纷中,康辉国旅所收团费在条例规定范围内。“但游客若有异议,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
但是,康辉旅行社向陈先生所收的300元保险费,如拿不出书面证据证明确实向保险公司交纳了这个费用,应该退还给陈先生。
境外救援保险费实为71.48元/人
关于李女士质疑的康辉国旅是否真正为她和老伴购买境外救援保险一事,小刘提供了一份电子保单,称“没有纸质保单”。关于该保险的详情,小刘拒绝透露并挂断了电话。
该电子保单显示,承保单位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网记者拨打了该公司的服务电话,通过保单号查询,确认了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并得知该保单上平安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12个险种的保费合计为71.48元/人。
让人高兴的是,经过太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太原市旅游执法监察队副队长张建英的协调,李女士在本网发稿前收到了康辉国旅退给她的800元钱,李女士对该结果表示认可。
暑假已经来临,各地旅游将迎来又一轮高峰,本网在此提醒游客,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双方在“吃、住、行、游、购、娱”方面的责任、义务,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快乐旅游。
山西新闻网记者葛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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