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意见》 着力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
山西出台《意见》 着力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工作有效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当前和今后全省上下大力弘扬右玉精神,持续推进扩绿、提质双提升,久久为功厚植美丽山西生态根基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今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了《意见》有关内容。
完善政策体系 擦亮生态底色
“山西历史上曾是一个森林茂密、湖泊广布的好地方。由于自然原因和人为破坏,到1949年,全省仅残存森林551万亩,森林覆盖率2.4%。新中国成立后,历届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持续不懈植树种草,不遗余力修复生态,磨砺形成久久为功的右玉精神,激励着一代代林草人接力还绿、赓续奋斗,生态面貌逐步得以重塑和再造。”省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同锁介绍。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可造林规划用地实现基本绿化,但是森林覆盖水平和森林质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少绿化面积尚未转化为森林面积,不少森林资源的质量有待尽快提升,增加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已经成为全省林草事业转型发展的首要任务,事关美丽山西的底色和美丽经济的成色。
对此,省委、省政府聚焦“十四五”全省森林覆盖率五年再提高2.5个百分点的目标任务,以加快美丽山西建设、久久为功擦亮生态底色为出发点,突出增面积、提质量两条主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有效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的主攻方向和实现路径,经省委、省政府审议,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意见》。
多举措齐发力 提升森林覆盖率
《意见》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一个目标、六大行动、五项措施。其中,一个目标就是要围绕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十四五”期间实现年均增长0.5个百分点、力争达到年均增长0.6个百分点,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2.60%,可比口径由23.57%提高到26%以上;力争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4.90%,可比口径由26%提高到28.30%。
六大行动分别是,实施精准扩林行动,在统筹实施国省重点工程的基础上,加强未成林抚育管护,促进未成林地达到成林标准;实施重点补林行动,促进疏林地提质增效,分类落实补植措施,促进疏林地尽快成林;实施科学改林行动,推动灌木林改造提升,合理扩展绿化空间,有效增加森林面积;实施持续营林行动,大力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碳汇功能、增加林产品供给能力;实施依法护林行动,巩固绿化成果,防止森林资源逆转;实施创新活林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将林草生态保护修复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增覆盖与增收益互促双赢。
五项措施即,加强组织领导,将林地保有量、最低新增成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统筹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林业资金增长机制,扩宽资金筹措渠道;强化科技支撑,实现科技带动、创新驱动;强化监测保障,提高森林资源监测的信息化、精准化、智能化;严格督查考核,纳入林长制考核评价指标,充分发挥林长制激励导向作用。
充分发挥综合效益 精准提高森林质量
“近年来,我省依托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每年实施森林抚育100万亩以上,2013—2023年,全省累计实施森林抚育项目1220余万亩,森林结构逐步优化,林分质量不断提高。但我省森林质量与全国平均水平、林业发达省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省林草局副局长杨俊志表示。
下一步,我省将从三个方面精准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其中,在强化工程带动,打造示范标杆方面,我省将稳步推进大规模森林抚育工程建设,每年抚育森林100万亩以上,不断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碳汇功能、增强林产品供给能力。
在突出顶层设计,筑牢法治保障方面,我省将健全完善以森林经营规划、方案为基础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制度体系,对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效监测等实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积极推进森林经营法治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无证采伐、超证采伐、超限额采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此外,我省将着力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与森林旅游康养深度融合,在持续巩固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同时,主动在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上下真功夫、做大文章,大力探索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新路径,依托举办森林旅游节庆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省森林资源的大美风光和森林经营的丰硕成果,完善健全“批管建用”配套机制,倾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市场主体投资投劳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和森林经营工程建设,不断汇聚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林业、走进森林、参与经营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在更大范围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结合。
山西新闻网记者 冯耿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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