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着力筑牢诚信之基 打造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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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今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持续创优“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量质齐升行动中,太原市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的具体举措。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太原市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不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公开+共享 打造公正透明信用环境

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共享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为此,太原市依托政务云搭建“一网三库一平台”,推动信用基础设施优化升级,不断提升信用平台服务水平。

“全市50多个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通过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10类行政管理信用信息,以及水、电、气、纳税、科技研发、社保等涉企特定信用信息。”太原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春生介绍。

在此基础上,平台还对信用信息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公示,逐步建立起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常态化机制,将碎片化的信用信息串成线、连成面、织成网,助推形成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降本+减压 提升信用监管效率效能

信用监管是支撑“放管服”改革,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障。太原市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

其中,事前监管环节建立承诺事项清单,如推行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承诺,对企业承诺的事项,不再事前审批,逐步发挥信用承诺在信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事中监管环节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卫健委、应急局等部门在食品药品、建筑、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16个领域出台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评价良好的市场主体适当降低抽查、检查频次和比例,做到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

事后监管环节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惩戒措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通过科学开展差异化监管和服务,做到‘让守信者降低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增压力’。”赵春生表示。

激励+惩戒 增进市场主体守信意识

太原市建立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在评先评优、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性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领域,充分发挥信用信息作用,依法依规采取为守信市场主体建立“绿色通道”、给予重点支持、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等激励措施。

同时,充分发挥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失信约束作用,太原市依法协同采取惩戒措施,在不同行业领域大力推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和失信惩戒工作,努力构建“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大格局。

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提高失信成本,逐步在太原市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线上+线下 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为全面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太原市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协助满足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消除不良记录,让失信企业重获生机,保障其合法权益。

自信用修复工作开展以来,太原市建立“线上+线下”双通道,指派专人,负责受理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其中,线上依托“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及时受理市场主体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省级信用管理部门;线下设立信用修复受理点,由太原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指派专人,负责解答企业修复疑问、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等。

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的工作模式,信用修复受理工作做到了审核及时不超期、审核仔细无疏漏。2021年到2022年期间,太原市共计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891次,“信用中国”平台审核通过率100%,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营造了市场主体“知信、用信、维信、守信、爱信”良好社会氛围。

“全方位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既是市场所需,也是发展之计。”赵春生表示,下一步,将推动信用信息实时全面归集共享及多场景高频次应用,强化信用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以信用惠民便企赋能市场主体加速发展,不断优化“可信赖”的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山西新闻网记者 冯耿姝

(责编:王晓艳、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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