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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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12月26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记者获悉,“净网2024”专项行动期间,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查处一起以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行政处罚1人。

违法嫌疑人李某某于2024年11月入职太原市万柏林区某汽车销售公司担任信息员,负责整理客户个人信息。为谋取私利,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存储客户信息的资料进行拷贝。该汽车销售公司发现李某某的异常行为后立即报案。

接警后,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立即对李某某进行传唤,经调查取证,李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以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4条、第64条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均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利,想要通过动动手指、转转微信就能获利,有可能就会踏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责编:郝亚红、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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