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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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5月31日讯(记者 冯耿姝)5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新修订的《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作了新闻发布。该《条例》共6章43条,自9月1日起施行。

畜禽屠宰是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肉类消费安全的关键环节。《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自2009年起施行以来,在规范我省畜禽屠宰行业,保证畜禽产品质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省畜禽屠宰行业的迅速发展以及行业监管部门的转划,现行条例中规定的执法主体、管理体制、处罚标准等已不适应当前工作。为了持续推动我省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修订条例势在必行。

据悉,新修订的《条例》与原条例相比,增加16条,删除8条,修改27条。其中,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制度,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以及其他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屠宰许可中的申请主体、许可部门、审查主体、征求意见、及时公开等环节。

《条例》对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提出包括畜禽进厂查验登记制度、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屠宰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畜禽产品出厂记录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等六大制度建设,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编:王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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