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荣获“节约型机关”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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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4月2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记者获悉,太原市公安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太原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统筹绿色发展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坚持全量保障和常态化节约同步推进,推行绿色办公,把节能降耗贯穿于机关管理运行、公安工作开展的各环节。

工作中,太原市公安局建立健全用水用电、办公耗材、公务用车、垃圾分类等规章制度,定期发布节水节电温馨提示,张贴“请节约用水”“崇尚节俭、爱惜粮食”等提示标识,滚动播放“按需拿取、多次少取”的宣传标语,深入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同时,太原市公安局鼓励自然照明,全部使用节能灯具,坚决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等现象;在机关内设置了垃圾分类桶,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和回收,真正把节能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实现了机关节能节约常态化、长效化。

(责编:郝亚红、王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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