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获评“中国气候宜居城市”
太原市获评“中国气候宜居城市”
山西新闻网1月24日讯(记者 冯耿姝)1月23日,中国气象局公布了第五批“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名单,太原市榜上有名,也是此次唯一入榜的省会城市。
“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是国家气候标志品牌之一,旨在充分挖掘并发挥地方气候资源优势,打造国家级气候宜居品牌,助推美丽中国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58个市、县(区)获得“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称号。
“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评价包括气候禀赋、气候风险、生态环境、气候舒适性、气候景观等五大类41项客观指标。41项三级指标的合计优良率大于或等于70%,且优率大于或等于50%,才符合“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评价条件。
在评选的41项评价指标中,太原市“优”占17项,“良”占15项,综合评价指标优良率达78.0%,优率达53.1%,符合气候宜居城市评价标准。
据了解,最新获批的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名单中,共有39个城市(县、区)。除太原市外,我省还有晋城市也位列其中。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