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将于明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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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12月1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了详细介绍。

《条例》共六章六十条,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用地方立法形式对山西省在垃圾管理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和推广,包括总则、生活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条例》聚焦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着眼于资源化利用,提出了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总体要求,对减量化和资源化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及有关部门职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多途径回收方式等作出规定,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促进全省城乡垃圾管理水平提升。

此外,《条例》还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以及建筑垃圾运输等环节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责编:王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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