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底,山西各市都将建立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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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8月4日讯(记者 冯耿姝)今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了压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工伤预防工作高质量发展,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单位联合印发《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力争到2025年底,我省将在每个设区市辖区范围内,至少建成一个适应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的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据介绍,我省将聚焦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领域,省市规划建设一批基地,力争到2025年底,在每个设区市辖区范围内,至少建成一个适应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的基地。

通知要求,各市、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当地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优势条件,充分挖掘行业企业等可利用资源建设基地,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工伤预防警示教育活动。各基地要突出行业特色,面向更多群体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多样化体系。基地建设应根据功能定位明确划分安全事故案例展示区、安全知识互动区、安全体感实训区、工伤预防技能实训区等区域。

基地经评估认定结论经公示无异议后,所有符合Ⅰ类标准的基地,由省人社厅命名为“山西省工伤预防警示教育示范基地”并颁发牌匾;各市符合Ⅱ类标准的基地,由各市人社部门命名为“XX市工伤预防警示教育示范基地”并颁发牌匾;符合Ⅲ类标准的基地,由各市人社部门命名为“XX市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并颁发牌匾。省本级参保煤炭企业和省级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所属机构建立的基地,符合Ⅱ类、Ⅲ类标准的基地,由省人社厅命名为“XX单位(行业)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并颁发牌匾。

根据我省工伤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被人社部门命名并颁发牌匾的基地建设单位,从省工伤预防费中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基地建设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以省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结论为依据)的30%,但不超过以下限额:Ⅰ类基地补贴不超过300万元,Ⅱ类基地补贴不超过200万元,Ⅲ类基地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责编:王晓艳、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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